最快6月上路!人行道違停等5項微罪仍開放民眾檢舉 騎樓除外

生活 交通
2024/04/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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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交通部研擬修正10大項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今一讀審查通過,民眾仍可檢舉2大3小項違規,包含騎車未帶安全帽、佔用身心障礙車位,還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逆向違停,但人行道中排除騎樓停車檢舉,且限縮63條規定,要警察現場攔檢違規才會記點,如是科技執法、民眾檢舉都不記點,今一讀審查通過,送院會二讀,若這會期通過,預計最快6月上路。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陳怡文攝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陳怡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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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交通委員會進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操案修正,交通部研擬修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包括: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罰鍰500元。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罰鍰1,000元。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鍰600元。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罰鍰600 元至1,200元。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罰鍰300元至600元。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罰鍰300元至600元。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罰鍰300元至600元。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罰鍰600元至1,200元。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罰鍰600元至1,200元。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罰鍰600元至1,200元。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說明「維持開放民眾檢舉」包含2大項3小項,2大項如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身心障礙停車佔用維持民眾檢舉;3小項為,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逆向違停。另外,人行道中的騎樓被排除檢舉是因城鄉差距,民眾停在家中騎樓是常見行為,鄉下地方停車環境未完備,因此先不讓民眾檢舉。

至於第63條限縮,可記點項目需經由警察攔檢並確認駕駛人,才納入記點,所以,若是民眾檢舉、科技執法等「無法當場確認」駕駛人違規就不納入記點。關於一年記12點要吊扣駕照2個月部分,現行一年有一次可以扣抵2點的規定,這是也增加1次,等於一年可以自費講習扣抵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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