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2天!8項交通違規「不開放檢舉」6/30上路 併排臨停、違停皆納入

生活 交通
2024/06/28 09:28
美樂蒂 文章

【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交通檢舉新制將上路!行政院26日公告,今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8項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新制將於6月30日上路,包括「併排臨停」、「特定地點違規停車」等項目皆納入其中,不過仍有「5微罪」可檢舉。

交通新制6/30上路!8項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陳卓邦攝
交通新制6/30上路!8項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陳卓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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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

1、駕駛人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罰鍰1000元。

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鍰600元。

3、倒車前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時,罰鍰600-1200。

4、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除外),罰鍰300-600元。

5、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罰鍰300-600元。

6、併排臨時停車。罰鍰300-600元。

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除外),罰鍰600-1200元。

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罰鍰600-1200元。

交通部表示,可記點項目需經由警察攔檢並確認駕駛人,才納入記點,所以,若是民眾檢舉、科技執法等「無法當場確認」駕駛人違規就不納入記點。而關於一年記12點要吊扣駕照2個月部分,現行一年有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2點的規定,現在也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

雖交通部名列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不過三讀條文也明訂「5微罪」仍開放檢舉:

1、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人行道違停

3、行人穿越道違停

4、汽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

5、汽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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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違規 # 交通新制 # 併排臨停 # 輕微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