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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驚見聲樂女嗨唱!乘客傻眼直呼「快升天」 北捷:最高可罰7500元

生活
2025/06/07 10:23
陳力維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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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捷運上女子引吭高歌引人側目,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社群網友發布影片,搭乘台北捷運時遇到一名女乘客,在車廂內播放歌曲並高聲嗨唱聲樂,讓同車廂乘客感到不適。據Threads網友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週日(6月1日)的板南線列車上,該名女子與一名男性依偎在座位上,至少從忠孝復興站一路唱到新埔站,誇張行徑讓原PO直呼「感覺快升天了」。

捷運車廂內部示意圖,畫面中非報導當事人。資料照片/林林攝 zoomin
捷運車廂內部示意圖,畫面中非報導當事人。資料照片/林林攝

網友lizezeze_在社群Threads發文表示,「唱到最大聲餒,整個車廂都是她的歌聲,感覺快升天了,從忠孝復興唱到新埔 😂(我們已經下車了),不知道她唱到哪一站?」他還補充第二段影片說,前面播放音樂有多大聲,這樣再跟我說不夠大聲?🙂 這只是一小段,連續放了好幾站到底想怎樣啦。

北捷回應:騷擾他人行為可拒載 最高可罰7500元

針對此類車廂內干擾他人的行為,台北捷運公司表示,依據《台北捷運旅客須知》第7點第2款規定,若旅客有明顯傷害自己或他人之虞,或有騷擾、顯著影響他人之行為,北捷公司得拒絕運送。車站務人員會視情況會同員警,強制或護送違規旅客離開。北捷公司強調,若勸導不聽並妨礙執行職務,依《大眾捷運法》規定,可處以新台幣1500元以上至7500元以下罰鍰。

網路討論熱烈 呼籲捷運搭乘禮儀

女子引吭高歌影片在網路上曝光後,迅速引起廣泛討論。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達不滿,認為在密閉的捷運車廂內大聲唱歌或外放音樂,嚴重影響其他乘客的搭乘體驗。有網友建議,遇到類似情況可立即利用車廂對講機通知行車專員或行控中心,或在車站通知站務人員,讓相關人員能及時介入處理。這次事件再次凸顯大眾運輸工具上搭乘禮儀的重要性,提醒乘客應共同維護舒適安寧的搭乘環境。

但也有網友認為,捷運車廂是公共空間,對方確實大聲喧嘩、影響他人的話,拍攝作為蒐證行為相對合理。但法律上允許拍攝,不等於允許公開散布影片。她唱歌太大聲,其他人可以出口制止,但選擇po文公審,她有道德問題、發文者會有法律問題。

網友熱議看法不一。翻攝自社群Threads zoomin
網友熱議看法不一。翻攝自社群Threads

《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範: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

三、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

五、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

六、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不聽勸止。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八、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

九、於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十、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十一、非為乘車而在車站之旅客大廳、穿堂層或月台層區域內遊蕩,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

十二、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之座椅,不聽勸阻。

十三、未經許可在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設攤、搭棚架或擺設筵席。

十四、於月台上嬉戲、跨越黃色警戒線,或於電扶梯上不按遵行方向行走或奔跑,或為其他影響作業秩序及行車安全之行為,不聽勸止。

2.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票款,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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