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痴纏擄殺催生《跟騷法》!夫慟:盼她是最後受害者 警教自保蒐證
【記者曾伯愷/綜合報導】屏東一名通訊行已婚曾姓女店員2021年遭愛慕者痴纏、假車禍擄殺,引發社會震驚,也催生《跟蹤騷擾防制法》,如今《跟騷法》施行至今年已滿2年,警察機關受理女性跟騷案件,雖較施行首年減少153人,但仍以女性被害人占比最多。《知新聞》盤點去年前三大跟騷行為,警方也分析跟騷行為構成要件,讓民眾知道該如何自保,遇上跟騷行為又該怎麼蒐證提告。
通訊行女店員遭愛慕者擄殺 催生《跟騷法》
《跟騷法》立法緣由源於屏東一名黃姓男子愛上通訊行已婚曾姓女店員,多次性騷曾女、跟蹤下班,曾女曾報案求助,但仍無法阻止黃男癡纏,2021年4月2日,黃男開車撞傷曾女,製造假車禍將她擄到空屋囚禁,延誤送醫時間導致曾女死亡再棄屍,震驚各界。
由於跟騷引發悲劇的案例層出不窮,包括台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男大生痴纏學妹不成闖教室割頸案等,立院於2021年11月三讀通過《跟騷法》,2022年施行,當時曾女的丈夫也悲痛表示,「真心希望太太會是最後一位受害者,她不是白白犧牲」。
警說明跟騷8種樣態行為
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長劉家次指,跟騷構成要件係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重點是要針對特定之人,有反覆或持續性違反其意願之8種跟騷樣態行為;且必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讓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發現被跟騷撥打110報警
「民眾如遇被跟騷如何自救及提告?」劉家次說明,首先民眾要提高警覺,確保自身安全,如果發現被跟騷,覺得有立即性危險,應立即到安全的場所(如警察單位、便利商店等),撥打110報警。
記錄詳細資訊保留證據提告
同時,要記錄詳細資訊(包括提供拍攝到跟蹤者的照片、影片、跟蹤路徑監視器畫面)並保留與騷擾者相關物品(如威脅信件、禮物、網路對話截圖等)。商請信任親友陪同外出,或協助監控跟騷者自保。
跟騷有刑責 最重可判5年徒刑
另外,針對提告及法律途徑,劉家次提醒,跟蹤騷擾屬於犯罪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行為人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加重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反保護令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指出,民眾遭遇跟蹤騷擾,可就近至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事證。警察機關依權責研判是否開立書面告誡予行為人,若行為人不服,收到書面告誡書之後10日內,可向原開立警察機關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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