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喬工程!前南工處長、藍委前幕僚全認了 貪污判刑曝光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藍委鄭天財前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私下做白手套,替廠商陳登來牽線打通關,以100萬元買通時任營建署南工處長吳瑞安,順利取得道路工程標案,而東窗事發後,吳瑞安不僅遭檢調約談,還因此被監察院彈劾、停職,橋頭地院昨天(9日)依貪污等罪判他3年8月,至於張騰龍、陳登來依職務行賄罪判6月,張騰龍獲4年緩刑。

藍委前幕僚「白手套」暗助工程舞弊
據了解,橋頭地檢署之前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高雄市調查處偵辦另案時,蒐獲相關情資,經循線查證後,分別於前年2023年7月上旬、10月底發動2波搜索,在吳瑞安等人辦公室及住所,帶走帳冊等證物,而偵訊過程中,吳瑞安、張騰龍、陳登來3人一度否認犯行,但事後吳瑞安坦承收賄,並繳回100萬不法所得,張騰龍、陳登來後續也才分別認罪行賄。
橋檢起訴書指出,工程顧問公司老闆陳登來長期承攬營建署工程建設標案,他為求取得多起標案,於2020年透過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的國會助理張騰龍認識吳瑞安,並在高雄知名的海產餐廳餐敘時,以每10萬元1捆共計100萬元裝入袋子內,由張騰龍轉交給吳瑞安,而吳瑞安將這筆款項分別存入子女帳戶。
不只百萬!還收蜆錠4千顆、白蝦20箱
根據監察院彈劾案文,吳瑞安任職改制前南工處長期間,涉嫌收受陳姓廠商100萬元,以及市價約18萬元至20萬元的紅麴、蜆錠、有機白蝦、水果禮盒,又與利害關係人多次餐敘,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核有違失,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橋頭地院審酌,吳瑞安身為南工處長,為簡任第11職等之公務員,竟起貪念收取賄賂,損及國家法益,但參酌他在收受賄款後,有以各種方式參與相關標案,但尚無證據證明他有具體偏袒行為,雖初期否認犯行,但後續有所悔悟坦承收賄並繳回100萬元不法利得,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4年。
至於行賄廠商陳登來,法院表示,陳男於偵查中皆坦白所犯罪行,並供出歷次行收賄時地、情節,有助案情釐清,法院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屬良好,依交付賄賂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而替吳、陳兩人牽線的白手套張騰龍部分,法院表示,張騰龍因一時失慮犯行,且犯後坦認不諱,可見已有所悔悟,應能知所警惕,依交付賄賂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5萬元,及應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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