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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戰將」林明佐重病需治療!逆轉1500萬交保+科技監控 條件曝光

社會 法庭
2025/06/11 20:05
王煌忠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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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涉嫌洩密、貪污等案件的「刑事戰將」林明佐,遭羈押超過1年,儘管期間一度裁定1200萬元短暫交保又遭撤銷,隨著法院第三次羈押即將期滿,台中地院9日裁定延押2月,林明佐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審理,認林明佐罹惡性腫瘤有積極治療急迫性,今天(11日)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除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所接觸,每周3天到指定警局報到,指定時間拍攝臉部照片回傳,且不得從事與治療目的無關活動。裁定得抗告。

林明佐涉貪遭羈押超過1年,台中地院在今天裁定1500萬元交保。資料畫面/王煌忠攝 zoomin
林明佐涉貪遭羈押超過1年,台中地院在今天裁定1500萬元交保。資料畫面/王煌忠攝

台中地院在上周二(3日)開延押庭,林明佐因行動不便改由視訊方式詢問,他主張身體狀況無法自理,須依靠輪椅代步;其辯護人指出,林明佐須積極到台北榮總接受治療,且先前配戴電子監控設備,造成左腳出現傷口,林願意將交保金提高到500到800萬元。林也補充,自己是半殘之人,根本沒有能力逃亡,請求法官讓他限制住居交保。

合議庭認為,林明佐曾擔任警界相當職位,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應自6月15日起,第四次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而林明佐也再度聲請具保停押,台中地院審理後,在今天裁定1500萬元交保。

林明佐將於交付1500萬元保證金後,獲得交保。資料畫面/王煌忠攝 zoomin
林明佐將於交付1500萬元保證金後,獲得交保。資料畫面/王煌忠攝

合議庭審酌林明佐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醫師建議在放射治療後1至3周內進行「硼中子捕獲治療」(BNCT),且為控制腫瘤生長速度,避免導致不可逆之身體狀況惡化,BNCT治療有其必要急迫性;考量林有需要就醫之情,已遭扣押之現金、動產、訴訟進行之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犯罪所得金額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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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林明佐如能提出一定數額保證金供擔保,令其心有所忌,並輔以科技設備監控措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定期至警局報到等,應對林明佐有相當程度心理約束力,防免其在交保後潛逃出境或與勾串案情,致妨礙刑事司法權之行使,可確保本案之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進行,而無羈押之必要。

林明佐因健康狀況不佳,日前坐著輪椅出庭應訊。資料畫面/王煌忠攝 zoomin
林明佐因健康狀況不佳,日前坐著輪椅出庭應訊。資料畫面/王煌忠攝

台中地院最後做出裁定,林明佐於提出1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另要求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應於每週一、三、六上午 7點至12點間到指定警局報到1次;每日上午7點至12點,在限制住居地址門牌號碼前,以科技監控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本院報到8月;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者外,未經本院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目的顯然無關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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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戰將 # 林明佐 # 具保停押 # 裁定交保 # 惡性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