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寧媽喊告!律師點5大錯誤「不三不四的聲明」:趕快找Andy和解吧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以「情侶互整系列」影片竄紅、擁有220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成員Andy老師(王崇睿)、家寧(張家寧)去年10月官宣分手後各自單飛,Andy11日突發影片控訴,自己10年心血全遭到家寧一家奪走,害他一無所有。結果張家寧、母親曾淑惠一家人全遭炎上抨擊,14日晚間由曾淑惠擔任負責人的群海娛樂公司正式對外聲明反擊,並強調對Andy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不過律師陳哲瑋點出該聲明有5大錯誤,是「面子裡子都想要,導致發出一個不三不四的聲明,才是沒有想清楚的後果。」

家寧媽的聲明犯了什麼錯
專攻離婚、遺產法律領域的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哲瑋,在臉書發文分析,家寧媽的聲明犯5大錯:
1.應該要把「公司經營」跟「藝人表演」拆開,而非左右其詞稱什麼年紀尚輕、投資失利因此我幫忙保障管理等等。這樣只會讓人覺得公司是「人治」,且管理至今的錢也沒有看到要還給Andy的意思。
2.如果要稱Andy有同意要領固定薪資,且領有獎金加給等等,應該直接貼出來書面資料,至少可以讓風評跟形象平衡一點。

3.在那邊扯頻道管理權,但又含糊其詞說不清不楚到底頻道所有權應該要歸誰。就像羅時豐的案件,頻道歸屬權雖然有爭議但所有權仍算清楚。家寧媽如果要爭頻道管理權是公司所有,應該要提出證明,而非指控Andy擅自改受益人;況且人家2024/10月才改,頻道也是他跟家寧創的,頻道也不是公司所有的,也給你公司賺好幾十年了,人家改也只是剛好而已。
4.車子還要強調「歸為公司車使用」。啊Andy就沒有要在你公司了,你還要發個聲明告訴大家「我要吃你車子喔」,那請問寫這個聲明的意義在哪?
5.恐嚇保留法律追訴權,但聲明書卻連律師具名都沒有,只會讓社會覺得是不是沒有律師敢幫這封聲明背書。

而從法律觀點來看,家寧媽媽應該怎麼做?
選項一:強調+0(家寧)也是領固定薪資,把公司定性提高一個階層、定性為類似經紀公司的角色,而+0跟Andy都只是旗下藝人。並且提供2人領取薪資的紀錄。並且針對Andy重傷公司形象的言論,提出終止僱傭關係或終止契約、妨害名譽告訴、侵權行為訴訟等等。
選項二:趕快找Andy和解,然後共同在愚人節出一支片世紀大和解。想要説成是整人大成功應該沒有人相信,最終面子裡子都想要,導致發出一個不三不四的聲明,才是沒有想清楚的後果。

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惹訕笑
陳哲瑋還說,看到很多律師在笑+0媽使用「保留法律追訴權」,但他覺得這部分他能理解:
民眾會寫「保留法律追訴權」的意思通常是:「對於你的行為我很不滿,希望你停止或改善,不然我現在或將來有可能會告你。現在不告也只是時候未到。」
因此就算大家都在笑說「你沒有什麼法律追訴權」云云,但他的目的也不是在宣稱自己有什麼追訴權,而是一方面捍衛自己立場、一方面恐嚇跟警告對方收手。
這其實跟律師們常在存證信函裡面會寫「切勿自誤」、「以免訟累」的目的差不多,因此+0媽或社會大眾使用保留法律追訴權,他覺得其實沒有那麼嚴重,「畢竟要是大家都知道法律跟準確法律用語是什麼,那就不用請律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