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董座疑職場霸凌!雲云科技明勞檢 員工害怕可改居家上班?勞動局給答案
【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國內寶寶攝影機CuboAi大廠「雲云科技」發生董事長砍死技術長命案,震驚社會,技術長離職前在一封向同事告別的信件中,透露遭董座公開羞辱、霸凌,對此,台北市勞動局明(3/10)將前往該公司勞動檢查,主要是針對行政檢查,違規最高罰15萬;至於不少員工因公司成了命案現場,害怕前往上班,是否可改居家上班?勞動局回應了。

「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52歲)疑不滿梁姓技術長(51歲)離職,在會議室持刀砍殺梁男多刀奪命,事後新創圈流傳梁姓技術長離職前一天向同事告別的5938字公開信,文中娓娓道來他從被董座挖角,為公司鞠躬盡瘁,董座跳下來「監管」等3年來的轉變,以及董座在新春談話對他公開羞辱、霸凌、潑髒水。
勞動局明前往勞檢 違規最高罰15萬
針對疑似發生職場霸凌,台北市勞動局週一(3/10)將前往該公司勞動檢查。北市勞檢處主秘康水順說明,明天赴雲云科技勞檢主要是行政檢查,看該公司是否有訂定職場不法侵害的預防計畫,還有訂了計畫是否有落實執行,若未做到,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規定,首次要求改善,二次檢查未改善將開罰3~15萬元。
員工害怕可改居家上班?勞動局回應
另外,針對網路上不少員工直指公司成了命案現場,害怕前往上班,對此,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洪三凱回應,以公司是命案現場害怕的理由不上班,不符合放家庭照顧假、無薪假(減班工時)等規定,只能請自己的特休假,或者請事假無薪水。
洪三凱說,若想要居家上班,要經勞資協調,有一套既定的居家上班規定,尤其科技業在家工作容易,疫情期間就這麼做了,但若之前勞資沒約定,沒有遊戲規則,就沒辦法實施居家上班。
勞動局說明勞基法請假規範
勞動局補充說,因為雲云科技公司事件發生,勞工如果因自己因素暫時無法上班,得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請特別休假,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雇主不得拒絕,休假期間雇主仍應支付工資。如果勞工尚無請特別休假之年資,而無特別休假時,勞工得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請事假,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但事假期間雇主得不給工資。
若不以請假之方式處理,北市勞動局說,在臺北市雇主得使勞工居家工作,依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2年3月1日訂定之「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針對維護居家工作者勞動權益,提供雇主實施居家工作時應考量之勞動保障措施,俾調整安排適當之作法。
進一步來說,雇主實施居家工作,應與勞工或透過工會(無工會經勞資會議)協商約定,並於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中設立居家工作專章,明訂關於所從事之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設備、資料保護、差勤管理、勞工得請求實施居家工作之情況、終止居家辦公之要件等規定。
勞動局說,就雲云科技公司而言,如果尚未建立公司內部的居家工作制度,短期而言,應盡速召開勞資會議,立即針對上述居家工作之各種事項進行協商,已經遭受身心影響之勞工,得先依據協商結果進行居家工作;就長期而言,應將協商結果增補於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中設立居家工作專章。北市勞動局已訂定工作規則「居家工作專章」範本,置於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上,供各事業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