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應徵沒錄取!開車衝撞「館長」健身房 莽男涉殺人未遂判決出爐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去年到網紅「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應徵教練未錄取,心生怨恨,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還下車故作鎮定悠閒喝起飲料,所幸未釀成人員受傷。林男庭訊坦承毀損,否認有殺人之意,不過台中地院審理仍依殺人未遂判刑5年8月,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11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檢警調查,31歲林姓男子於去年5月,前往陳之漢位在台中北屯區崇德二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應徵教練未果,到臉書私訊「館長」也未獲得回應,因而懷恨在心,隔月12日駕駛友人租賃的小貨車,搭載友人前往健身俱樂部前,林男突然駕車衝撞健身俱樂部大門,造成大門嚴重毀損,檢察官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林男在一審判決辯稱,「我有注意稍微看一下有沒有人才撞下去,我當時想說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我沒有殺人、想要撞誰的意思」,其辯護人也提出,林男衝進去後,車子雖有向前滑動一下,為拉起手煞車或放掉油門時之慣性所使然,沒有要繼續駕車高速衝撞健身房的行為,不構成殺人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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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合議庭依案發現場照片與監視器影像,認為林男駕車衝撞「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大門,並衝入館內時,大門往前飛出撞上前方之紅龍柱、立牌、桌子,立牌,當時準備通過閘門往大門方向走去之某名男子見此情狀立即後退,此外約有10幾名會員在閘門後方之區域,而閘門左方之櫃檯內則有員工,林男駕車衝撞行為,可能波及館內人員,進而發生致人死亡結果。

因此一審考量林男不思理性處理自身求職不順、妥適調整生活不如預期之失望、不甘等情緒,僅因對現狀不滿,即以駕車衝撞健身房激烈手段發洩情緒,非但使健身房大門及地板磁磚、小貨車受損,也令「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臺中館員工、會員面臨生命遭剝奪之結果,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8月。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