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能當議員不能當立委? 內政部甩鍋南投縣議會

政治 黨政要聞
2024/11/08 13:51
蘇柏銓 文章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近日在黨團總召黃國昌辦公室實習的不分區排名15名立委李貞秀,由於黨內「兩年條款」,有望成為台灣首位中配立委。但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稱《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怒槓內政部、陸委會,稱先前南投縣陸籍議員史雪燕遞補成功,若有新解釋應該修法。不過內政部則回應,史雪燕去職前,南投縣議會並未告知是否喪失其他國家國籍證明的通知。

內政部稱南投縣議會沒有告知,陸配議員史雪燕有無放棄其他國籍,圖為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片,林林攝 zoomin
內政部稱南投縣議會沒有告知,陸配議員史雪燕有無放棄其他國籍,圖為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照片,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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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稱南投議會未告知

內政部說,為避免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之情事發生,內政部98.3.30已函請各民選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於渠等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內政部指出,依本部98.3.30函,南投縣議會應於史雪燕就職議員前告知其如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10.8.26)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截至史雪燕去職前,南投縣議會並未向內政部陳報,「是否告知史雪燕相關規定及其是否完成提出喪失其他國家國籍證明之通知」。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左)為了陸配李貞秀(右)槓上內政部、陸委會。資料照片,翻攝李貞秀臉書 zoomin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左)為了陸配李貞秀(右)槓上內政部、陸委會。資料照片,翻攝李貞秀臉書

黃珊珊點名內政部、陸委會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天針對李貞秀是否能擔任立委一事,稱應回到法律面,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也是中國籍,但她已經遞補就職且已經做完,在現有中華民國法律裡面,很清楚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大陸地區人民有特殊規定,清楚的是,史雪燕有宣誓就任且任滿,並沒有違法。

黃珊珊說,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是不是要修法,或是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刪除或要將特殊規定回到國籍法,那也要修法完成,否則如何解釋之前史雪燕可以就職。

李貞秀聲稱自己中華民國護照。翻攝李貞秀臉書 zoomin
李貞秀聲稱自己中華民國護照。翻攝李貞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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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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