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出國潮!行李損壞遺失打壞心情 消基會曝求償路

生活 旅遊
2024/05/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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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暑期將近,將再掀起一波出國潮,出門在外一定會攜帶行李,若發生行李損毀、延誤、遺失絕對打壞心情,但別急著生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議第一步先「拍照留證」因舉證很重要,但因安檢導致損傷不賠,遺失或延誤,理賠有上限,若乘「聯營航班」找賣給你票的。

暑假出國潮將至。陳怡文攝
暑假出國潮將至。陳怡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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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陳奕仲強調,遇到損毀,不管當下心情有多差,第一件事情就是「拍照」進行留證,證明行李確實有毀損或裡面東西不見,但相對,一開始打包好行李,就要先拍照留證,包含外觀及內容物。

陳奕仲說明,行李托運抵達目的地,在行李托盤等候領取,看到行李第一件事情,除了確認行李箱是自己,也建議大家拿起手機拍照外觀、內容物,若行李確實有破損或內容物丟失,才能大大增加求償的成功機會,好讓航空公司或保險進行賠償或理賠。

申報期:損壞7天、遺失或遲到21天

針對行李損壞,如輪子飛脫、手把斷掉等,完全不能使用,趕快向機場航空公司櫃檯做行李箱損壞評估,通常會提供一個替代的行李箱,若自家行李箱價值高於替代箱,可於航程結束後,再申請賠償,但基本上會進行折舊,通常每使用一年,價值會扣除15%,但各家規定不ㄧ;若如外殼刮花或凹掉,仍可繼續用,航空公司會評估損壞程度修繕。

行李箱不管是全部損毀或部分損毀,最重要的還是「舉證」問題,建議旅客收好行李後、托運之前,拍照紀錄內外狀況;一般航空公司行李損壞申報期約7天,以已領取行李的隔天開始計算7天。

行李本體以外物品不賠

行李箱外面掛的吊飾、名牌、鎖、束帶、保護套、掛鉤等,本體以外的附加物,一般不理賠,另外,各國機場安檢嚴格,有的國家甚至會把旅客的行李打開,檢視內容物,導致行李箱毀損或內容物遺失也不會理賠。

行李遲到或遺失申報約21天,以應抵達日隔天計算,國際公約有相關的規定,只是賠償有上限,請到航空公司的櫃檯填單,依規只要行李在24小時之內沒送到旅客手中,就可向航空公司求償,依照國際華沙公約的規定,每公斤賠償20美元,以一般經濟艙,旅客托運限制公斤數20公斤計算,賠償額度400美元,約新台幣1.2萬元。

轉機行李遺失找最後搭乘航空申報

若行李箱中托運一些比較貴重的物品,1.2萬元根本不夠賠,建議做「報值托運」會有相關的手續費,且也是有上限,現金、票券等不能報值;也建議投保旅遊不便險,畢竟行李晚到或遺失,一定需要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如內衣褲、盥洗用具等等可申報,但非所有用品都可申報如保養品等。

舉例,德國漢薩航空規定,一次性物品或衛生用品可全額申報,但如果是衣物這種日後可重複使用,屬持續性使用的物品,只能申報50%,每間航空公司的做法不一樣。

出國轉機可能乘坐不同航空公司,行李遺失或延誤要找誰算,基本上會以最後搭乘的航空公司來申報;如果是「聯營航班」,如A航空跟B航空聯營,以購買哪間航空公司的機票就向那家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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