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慘了!誣「靠BNT貪1億美元」判賠300萬 陳時中嘆:再多金錢也不能彌補

社會 法庭
2024/07/12 18:28
於瓜瓜 文章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日前在政論節目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1億美元,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2日)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可上訴。陳時中發文感慨「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最終所獲賠償金額,將全數捐做公益。

吳子嘉指陳時中「靠BNT貪1億美元」,法院判賠300萬。取自陳時中、董事長開講臉書 zoomin
吳子嘉指陳時中「靠BNT貪1億美元」,法院判賠300萬。取自陳時中、董事長開講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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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於去年5月20日網路直播節目中,提及「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的將近30億台幣」等言論。蘇貞昌、陳時中在22日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檢署,針對吳子嘉散播不實言論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及民事求償各新台幣1000萬元。

中央社報導,北院指出,吳子嘉在YouTube平台指稱,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有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信東製藥公司介入,衛福部因此匯出定金5000萬美元,以及疫苗採購價格與實際上有總計1億美元價差,故陳時中、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在此疫苗採購過程中有貪污或貪污未遂情事。

北院認為,吳子嘉對於疫苗採購此具有重大公益事項所為發言,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但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保障衝突,吳子嘉仍然必須證明與事實相符,或經過合理查證後,才不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北院經過證據調查,吳子嘉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在發表言論前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故對於侵害原告名譽權的結果,不能阻卻違法。北院認為,吳子嘉應對陳時中所受名譽權侵害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

陳時中嘆:沒有人是贏家

陳時中獲悉判決結果後,在臉書發文表示,「去年我就告訴大家,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在此對於法官做出的公正判決,我由衷感謝,但是從防疫工作到現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來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已經對我和全體行政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

陳時中承諾,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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