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年改三讀! 基層退警月領7.4萬「比部會次長高」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處理攸關警察退休俸的《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在藍白聯手下三讀通過。根據通過條文,警察退休所得替代率將從現行75%提高到80%,屆時基層員警月退休所得上限7萬4544元,今年調薪後增至7萬6780元,將略高於常務次長;預計每位退休員警每月可多獲得8000到9000元退休金。
警察年改 所得替代率75%調高為80%
國民黨原先提案修《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擬將退休警察所得替代率比照軍人,最高所得替代率從現在75%調高到90%,但經過藍白溝通,最終微幅下修為80%。今天院會表決,藍白聯手以60票,壓過民進黨49位,綠委伍麗華棄權、楊曜未投票。
不過銓敘部長施能傑昨黨團協商示警,若修法通過調到80%所得替代率,屆時基層員警月退休所得上限7萬4544元,今年調薪後增至7萬6780元,將略高於常務次長、大學教授,會創造「幾乎所有文官沒有辦法接受」的退休所得差距,破壞退撫基金平等原則,預計基金會提前2年用罄。
藍委牛煦庭則說,所得替代率樓地板43.25%、年增率1.75%,天花板80%,這樣的版本比軍人溫和,但比現況好得多,很多人說退休警察沒有危險勞務,但現職警察會因為危勞早退,這是為了照顧基層,也給現職警消有更好的期待,這樣的版本讓全體警察退休待遇通通提升,是相對周延、溫和版本。
三讀條文:樓地板43.25%、年增1.75%、天花板80%
根據藍白再修正動議,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依退休人員審訂之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替代率增加1.7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37到40年,維持80%,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前項第四款之規定,於條文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適用之。生效者,亦適用之。該等人員應按現職同等級人員之待遇標準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而調整。因第一項第四款及前項之修正,所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增加之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