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不滿新新併怒告台新董娘及新光董座 台新發2點聲明指未違反金金分離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新光金控小股東不滿台新金控低價換股損害股東權益,對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夫人彭雪芬及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等4名董事提告背信。台新金今天發出兩點聲明,沒有違反「金金分離」。
股東不滿新光金折價9%賣怒告5人
台新金與新光金日前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以台新金0.6022股換1股新光金,以雙方停牌前收盤價台新金18.8元、新光金12.45元計算,台新金以折價約9.07%的價格併購新光金。
小股東除了告彭雪芬,也對新光金4名董事魏寶生、洪士琪、吳東明及林敦仁提告,魏寶生等4人為新勝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新柏公司、新光金法人股東指派的法人董事。
台新金兩點自清 無違反金金分離
針對小股東質疑,台新金兩點聲明如下:
1、金控公司負責人及其關係人應遵循「金金分離」原則,法有明文規範;故本公司負責人及其配偶均恪守法令,且亦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符合金金分離原則。
2、本公司法人董事嘉浩公司、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彭雪芬女士,均未擔任新光金控董事,自無違反金金分離規定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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