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李貞秀不能當立委?黃珊珊槓陸委會、內政部 嗆「法律不需要意識形態」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民眾黨針對立委設有「兩年條款」,而近日在黨團總召黃國昌辦公室實習的不分區排名15名立委李貞秀,有望成為台灣首位中配立委。但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表示,《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李貞秀則批民進黨別歧視打壓陸配,她出入境唯一僅有中華民國護照。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也說,先前南投縣陸籍議員史雪燕遞補成功,顯示並沒有違法,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應該修法,「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識形態解釋。」
黃珊珊說,回到法律面,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也是中國籍,但她已經遞補就職且已經做完,在現有中華民國法律裡面,很清楚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大陸地區人民有特殊規定,清楚的是,史雪燕有宣誓就任且任滿,並沒有違法。
黃珊珊說,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是不是要修法,或是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刪除或要將特殊規定回到國籍法,那也要修法完成,否則如何解釋之前史雪燕可以就職。
黃珊珊進一步指出,過去有陸配考公務員因入籍沒有滿10年不能考,滿10年後又考上分發,這些陸配難道陸委會現在也認為沒資格?請陸委會跟內政部好好溝通,要修法就拿出法條,不是用政治攻防,「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識形態解釋」。
李貞秀則在臉書表示,關於近日政論節目民進黨公職質疑大陸出身接任不分區立委有國安危機,她強調「我在這塊土地扎根超過30年,我熱愛台灣熱愛中華民國,就這樣,都還能把我當敵人?」
李貞秀說,她跟所有中華民國公民一樣,拿的是中華民國身分證、出入境唯一僅只有中華民國護照,和所有中華民國國民一樣,都必須申辦台胞證才能順利通關出入大陸。
「我從來不是共產黨員」,李貞秀說,她的父母都不曾加入過共產黨,身為台灣媳婦,僅因名列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出身就成了原罪?民進黨政客真的不要有這種撕裂族群的惡劣行徑,不能僅憑無法選擇的出生地就莫須有懷疑陸配賣台。
李貞秀更嗆,今天的中華民國,法律規定雙重國籍者從事公職才必須提出放棄外國國籍聲明,要她提一個依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除非民進黨完成修憲承認共產黨政權。否則陸委會根本沒存在的必要直接併入外交部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