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壓線送選罷法覆議公文!龔明鑫出絕招 「盼重審回應公民訴求」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國民黨團在春節前最後一工作日(24日)下午5時前,壓線函請立法院送出去年12月三讀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加嚴條款,引發行政院長卓榮泰強烈不滿,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今天下午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副幹事長李坤城等立委陪同下,將覆議案公文正式遞件,由於仍在年假期間,立院收發室沒人,龔明鑫特別將公文黏貼在立院秘書長周萬來的收發信箱上,而政院也將電子公文傳送至立院,以求慎重。
立院藍白立委去年12月聯手通過修正選罷法,增訂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名冊,應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被視為罷免加嚴條款,不過負責審查此法案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事後函文立法院長韓國瑜暫緩送出修正條文,直到春節放假前一天(24日)下午4時47分許,國民黨團才函請立院送出條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當天(1/24)17時15分行政院召開臨時院會,決議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就本修正案提起覆議,呈請總統核可後,行政院考量送件期限,以及送件程序對兩院公務人員所產生的影響等因素,於今日13時53分,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
李慧芝表示,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法院。行政院期待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龔明鑫下午3時45分在吳思瑤、李坤城、立委鍾佳濱、陳培瑜,以及行政院副秘書長王貴蓮等人陪同下,送件至立法院收發科,由於今天仍是假日,收發科未有人上班,因此改將覆議案公文黏貼在周萬來的收發信箱上,表達完成「送達」。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行政院如認為有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龔明鑫受訪表示,覆議案明天就過期了,因此行政院在法定期限內將覆議案送出,電子公文也同步發出。
行政院曾說明,選罷法加嚴條款「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限制人民罷免權,此外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的行政作業負擔;除此,新規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前述窒礙難行因此提出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