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攀「腳趾痛」直升機救下山 女山友慘了!被揪3違規挨罰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一名高姓女性山友228連假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在可樂可樂安山因腳趾痛無法行走向119求救,昨天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載下山,高女到院離開,卻遭消防局查出她未申請入山、沒保險、無急救能力等3項違規,消防局人員追到醫院祭罰單開罰,依法可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社報導,住北部的30歲高姓女子,計畫在228連假獨自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並在2月28日從花蓮縣瑞穗鄉入山,預計3月6日從南投縣信義鄉東埔下山,卻在行經南投縣信義鄉可樂可樂安山時,高女向119報案自述右腳拇趾嚴重腫脹、疼痛無法行走,南投縣消防局組織搜救隊,同時申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於3日將高女救下山,再由救護車送至竹山秀傳醫院,但高女抵達醫院後,拒絕醫治就離開。
南投縣消防局今天表示,經查高女未依規定申請入山、未依規定辦理登山保險、未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違反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1項1款、第6條第1項及2項,消防局昨天開出「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案件舉發單」,是南投縣今年首件舉發案。
消防局指出,高女接到舉發單次日起15天內,可提出陳述書陳述意見,逾期未陳述意見,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機會;高女未申請入山由其他主管機關處置,未辦保險、未具急救能力則可依自治條例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男穿夾腳拖獨攀屋我尾山迷路
2023年2月7日,張姓男子獨攀台中市和平區屋我尾山,返程時在屋我尾山麗陽線步道迷路求救,台中市消防局搜救人員發現張男狀況良好,但卻僅著短袖、短褲,還穿夾腳拖,還沒有帶任何糧食、飲用水就上山,獨自攀登谷關七雄之一的屋我尾山。
搜救人員說,張男自稱登山經驗豐富,上山前有吃2根香蕉、喝了飲料;不過,張男穿夾腳拖獨攀山區,還未帶任何食物、裝備,搜救人員看了直呼太輕忽,拿自己生命開玩笑的行徑,令人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