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暘光電弊案|民眾黨揭關鍵公文 怒批司法雙標「台南阿哲沒事」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台南地檢署今年4月底偵結力暘能源勾結官員非法取得光電場用地案,一共起訴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15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指控南檢抓小放大、縱放高官,並出示由台南市長黃偉哲、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決行的兩份公文,要求黃偉哲、王美花及南檢出來說清楚。
力暘光電案不法利益91億
台南市2022年底爆發88槍案,背後光電利益糾紛浮上檯面,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力暘集團旗下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等5間天字輩公司(簡稱五天公司)將面積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申請地目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然其條件不符合農委會(現農業部)修正的「小二甲禁令」新規,業者向官員關說、請託後,經偽造文書獲得139件光電案場,不法利益逾91億元。
民眾黨團今舉行「民進黨政府圖利力暘光電弊案 鋸箭起訴、縱放高官」記者會,黨團總召黃國昌及立委張啟楷出席。
黃國昌指出,力暘光電利用「化零為整」的方式取得電業籌設許可,根本不符合法規所擬定的三項例外,台南市政府到經濟部竟然違背法令,核准許可,幫他們量身打造方案。
黃說,力暘集團負責人是民進黨英系大樁腳古盛煇,古盛煇找了台南市長黃偉哲以後,黃偉哲點頭交辦,當初反對的承辦科科長因此遭到撤職,審核改採連審制,這個申請案從頭到尾就是違法申請;關鍵人物除了古盛煇,尚有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在欽,讓力暘有辦法隻手遮天,打通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任督二脈,最後黃偉哲親自核准、決行。
黃國昌現場秀出黃偉哲決行公文,也出示另一份由前經濟部長王美花核准力暘電業籌設許可的公文,黃批經濟部推稱通案性決定,但力暘到底哪一點符合「小二甲禁令」的三項但書例外,南檢為何要縱放高官,他要求王美花與黃偉哲、南檢出來說清楚。
張啓楷批評,兩份公文證據清楚顯示,若沒有黃偉哲、王美花決行公文,力暘弊案根本不會發生,結果南檢卻沒有往上辦,司法碰到綠高官就大轉彎嗎,他對比台南立暘案跟台北京華城案,台南阿哲沒事,台北阿哲已被整了半條命,檢方碰到柯文哲枉死裡打,落差太大,符合司法公平嗎,兩套標準要人民如何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