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假民調!竟是記者、前副教授收陸資捏造 下場出爐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指傳媒」記者林献元遭控收受中國大陸福建省委會資助人民幣13萬多元(折台幣58萬多元),邀集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涉嫌在2024總統大選期間,捏造9次假民調,甚至出現「侯康配」領先「賴蕭配」,透過網路媒體公布,經台中地檢署偵結後起訴,台中地院30日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司法,判林献元徒刑8月、蘇雲華4月,皆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調查,林献元(52歲)因進修結識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62歲),去年4月,林男接受中共福建省委會邀請赴廈門旅遊,並邀集蘇男同行,返台後林男以30萬元成立網路媒體「指動新傳媒」、「元丰傳媒」,另以每次10萬元代價,委託蘇男製造15次總統大選假民調。
不過檢方查出,蘇男並未實際透過電訪或親訪方式進行民調,而是到各地火車站隨機面訪1人,就充當150人假民調,再將假民調結果交給林男,發佈在「指傳媒」、「元丰傳媒」、「藍雀新傳媒」等網路媒體,營造藍綠選情緊繃假象,操控棄柯保侯效應。
檢方調查發現,林男為方便向中共請領款項,擅自將侯康配支持度從21%,調升到22.5%,並將賴蕭配支持度,由28.22%降為26.72%,將兩組候選人的支持度變更在誤差水平3%內,並將結果發布在網路媒體上。
去年12月9日,林男利用微信將假民調結果傳給中共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再向福建省委會幹部回報指出,預計後續將再製作第9、10波民調,並依對方指示在第9次民調中,將代表國民黨候選人加上2%,製造侯康配33.05%,民調超車賴蕭配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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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認林献元犯《公司法》第九條一項「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三月,又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第一項「散播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六月,合併應執行八月,褫奪公權2年,可易科罰金。
蘇雲華部分,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第一項「散播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四月,褫奪公權1年,均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至於檢方起訴反滲透法部分,台中地院表示,此部分依檢方提出之證據,合議庭認為尚有合理懷疑,本應為無罪,但因此部分倘為有罪認定時,會與本院認定有罪部分有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關係,故不另為無罪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