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遊悲劇!趴引擎蓋阻女友酒駕 竟被她開車加速甩落重傷不治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林姓女子等人昨天員工旅遊入住宜蘭民宿,同行張姓女子酒後想開車出門買酒,林女為避免張女酒駕趴在引擎蓋阻擋,但張女仍加速駛離,導致林女摔落送醫不治,警詢後將張女送辦。
警方調查,林姓女子(36歲)與張姓女子(39歲)為一對情侶,林女昨天員工旅遊,入住宜蘭縣礁溪鄉某民宿,一行人黃湯下肚後,張女因未盡興昨天晚間6時許打算開車外出買酒,林女為避免張女酒駕,趴臥在張女的車輛引擎蓋上阻擋。
未料,張女仍加速駕車離去,導致林女在191縣道遭甩落受傷,經送醫搶救後被宣告不治。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將肇事的張女帶回偵訊,經實施酒測後,張女酒測值已超標。
警方表示,全案已報請宜蘭地方檢察署刑事相驗,警詢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等罪嫌將張女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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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初犯,3年以下有期徒刑
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肇事駕駛酒測值超過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知新聞關心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酒駕刑責修法加重可比照殺人罪「最重判死」
立院2019年5月再三讀通過《刑法》第185-3條修正案,提高酒駕肇事刑責,酒駕5年內再犯,若導致重傷,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死則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若犯罪情節重大、主觀上有故意殺人的犯意,將可依殺人罪重判,無論是否為累犯,最重都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