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奶奶被騙開4約定帳戶 銀行照會同業成功阻止詐騙

財經 保險稅務
2024/05/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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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老年人往住詐騙集團下手好對象,「打詐專法」拍板訂案,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就用一個老奶奶被詐團騙去開立約定帳的例子作說明,提醒大家!

面對詐騙橫行,銀行建立照會同業機制,成功阻止詐騙。林林攝
面對詐騙橫行,銀行建立照會同業機制,成功阻止詐騙。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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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同業照會更緊密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防不勝防,以往打詐並無法可循,「打詐專法」通過後,防詐作為將更積極。童政彰舉例說明,曾有詐團要一名年事已高老奶到ABCD四家銀分別開立約定帳戶,還教該名老奶奶騙銀行說,帳戶是她孫子,當中A銀行行員覺得可疑,詢問B銀行帳戶持有人,才得知假孫子年紀也很大,不可能是老奶奶孫子,才攔阻下來。

由於現行法規,A行員是不能打給、詢問B銀行帳戶持有人,童政彰說,此次「打詐專法」建立銀行照會同業機制,匯出行(轉出行)就匯款資金異常情形,可向匯入行(轉入行)確認相關資訊,可以提早攔阻不法金流。

可疑帳戶納管更即時

對於詐騙帳戶警示戶,警方可以直接凍結,但對於第二類可疑帳戶,沒有被害人出現時,警方不能有所動作,此次「打詐專法」建立通報機制,明定金融機構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信用卡或虛擬資產帳號,得採取相關控管措施並通報司法警察機關,有助有效查證。

詐騙款返還更即時

被害人遭詐匯出款項的返還於法有據,童政彰說,過去銀行將詐騙款項返還給被害人,但卻被質疑沒有法律授權,但此次「打詐專法」,明定銀行得依司法警察機關之通知,儘速發還帳戶或帳號內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以保護被害人權益,解決返還詐騙款欠缺法源問題。

行政院「打詐專法」拍板訂案,確立法律位階,以後被害人遭詐匯出款項的返還,銀行得依司法警察機關之通知,就可以儘速發還帳戶,第二類可疑帳戶監管能夠更即時,而金融機構同業之間相互照更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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