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記者「盯哨」政論節目!行政調查還是羅生門 陸委會:提供檢調資訊續處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自由時報近期報導,台灣某政論節目遭中國大陸新華社駐台記者盯哨錄影過程,引起政壇騷動,然該名記者早於新聞曝光前離台,陸委會及文化部啟動行政調查,結果今天揭曉,被指涉的陸媒記者與電視台否認媒體報導內容,協助申請該記者來台的邀請單位稱無從獲悉,報導媒體則表示基於新聞倫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陸委會表示,所蒐集案內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尊重司法調查。
陸媒記者申請來台駐點,採專案辦理,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由文化部、陸委會個案評估、專案許可,經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討論後,核發入出境證。
陸委會今表示,駐點記者在台應遵守「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採訪期間變換所屬媒體或喪失新聞人員身分」,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移民署得廢止其入出境許可證。
針對盯哨案,陸委會指出,文化部發函要求協助申請新華社記者來台的邀請單位提出說明,會同陸委會約晤新華社目前在台駐點記者,並分別洽詢本案報導媒體及被指涉電視台。
通傳會另發函「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公協會」,請其洽會員注意並瞭解所屬政論節目有無相關情形。
陸委會表示,本案報導媒體表示所報新聞皆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基於新聞倫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被指涉的陸媒駐點記者與電視台,則均否認媒體報導指涉內容,邀請單位亦表示無從獲悉報導依據。
陸委會說,查察事項已完成告一段落,鑒於行政調查的侷限性,本案所蒐集案內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並尊重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
陸委會強調,文化部及陸委會將強化陸媒駐點記者來台管理機制,持續依規定採專案方式以及移民署聯審會機制辦理,檢視是否依許可事由在台採報,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並加強要求駐點記者須確實遵守政府法令規範,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倘涉有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