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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盧曼菁遭控霸凌「欺壓僑團」 僑委會揭1關鍵:無權涉入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媒體報導,僑民投訴僑務委員盧曼菁不僅霸凌,還造謠傷害僑界人士及僑團,沒想到僑委會卻冷處理。僑委會今天表示,僑務委員是義務榮譽職,只有志工服務出錢出力,不存在權力關係,也就無霸凌問題。
媒體報導,美國密西根州僑務委員盧曼菁,在去年12月在自家公司門口懸掛五星旗,遭到僑界質疑,日前又有僑民指控她霸凌、謊報學歷,甚至造謠傷害僑界人士及僑團,曾有僑民早在去年7月向總統府陳情,要求撤銷其僑委資格,僑委會至今沒有下文。
中央社報導,僑委會今天表示,海外僑團或僑民間的個人糾紛,政府並無管轄權,也無權涉入或過問,因為僑團與僑民都屬當地政府管轄範圍,控訴人恐怕是誤解「霸凌」定義,並對官方定位錯誤認知。
至於盧曼菁在門口懸掛五星旗,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去年12月在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備詢時回應,盧曼菁擔任僑委後,公司門口就只有懸掛美國國旗,過往則是把所有往來客戶的國家國旗一併擺放;有告知接受聘任僑委,就不能有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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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為無給職
根據「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遴聘要點」規定,僑務委員為無給職,任期三年,連任以一次為限。僑務委員除出席僑務委員會議外,並協助僑委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有關國是及僑務政策之建議。
(二)推展僑民團體聯繫、文教、經濟等。
(三)反映僑情及輔導僑務。
(四)推展國民外交。
(五)其他本會託辦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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