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連提案動《憲訴法》4條文! 莊瑞雄曝藍策略搖頭:已到為所欲為地步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司法院目前僅剩8名大法官,總統府提名的另7位名單已卡在立法院2月餘,遲未審查,同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接連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15人,並將判決、暫時處分裁決的同意門檻拉高至法定總額的2/3,亦即需10名大法官同意。執業律師出身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感嘆,國民黨已到為所欲為地步,就他看來,沒有任何配套能實質化解憲法法庭癱瘓的可能性。
立法院藍白黨團上會期聯手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引來國會擴權爭議,行政院、監察院、總統府、民進黨團各自聲請暫時處分,7月19日獲憲法法庭裁決同意,相關釋憲案最終也被宣判多數條文違憲,不予生效,讓藍白委抨擊是綠色大法官。
藍委提修法制衡憲法法庭
翁曉玲在暫時處分裁定前,7月15日提案修正《憲訴法》第4條,將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15人,明定入該法大法官現有總額,修法案由提及,現行未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僅規定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人數,恐出現僅三、四位大法官即形成多數意見,而作成判決的極端情形。
緊接這會期,翁曉玲再提案修正《憲訴法》第30條、第43條,要求大法官做成判決、暫時處分的同意門檻,需有2/3以上大法官參與及同意,搭配第4條修正內容,亦即需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評議、至少10名以上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另,翁也提案修正第95條,要求《憲訴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自公布日起施行。
曾為執業律師也看不懂翁曉玲修法邏輯
莊瑞雄直言,大法官裁決門檻提高為雙「2/3」,形同現行8名大法官不論是憲法判決或暫時處分案,都無法有作為,國民黨有步驟地,先定總額,再否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讓制度癱瘓掉;未來狹人數優勢修法、立法,任何憲政機關提釋憲救濟都無法審理,這是國民黨要的。就他看來,已到為所欲為的地步,沒有任何配套能實質化解憲法法庭癱瘓的可能性。
莊質疑,立法權過度壓抑司法是不對的,權力分立,翁曉玲修法把總額放入稱是要涵蓋多元觀點,避免3、4位大法官就作成判決的極端情形發生,但問題是她所擔心的事情從1948年有大法官以來,至今都未發生過。
朝野數度對立,總統府8月底提交立法院的7名大法官,包括院長張文貞、副院長姚立明,及大法官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等人選,立院擱置2個月餘,上週朝野協商終於排定,12月10日審查司法院長、副院長被提名人,12月11及12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12月24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人事案vs修法兩件事
莊瑞雄表示,在野黨不滿意大法官人選,行使否決權、要求提更好的人選,是他們的權利,民進黨沒話講,但不應該把修法跟人事案綁在一起,這是兩件事,一旦把憲法裁決門檻拉高、又卡大法官,勢必會實質癱瘓憲法法庭,尤其,大法官受理案絕多數都是人民聲請案,涉及到人民救濟,更應有配套出來,把制度癱瘓掉、沒有配套機制,實為不妥。他最後示警,民意會反撲,任何機關變成怪獸,就應該受到制約。
153名律師16日也穿律師袍,上街遊行表達擔憂,他們指出,修正草案不僅將計算大法官人數的方式由「現有總額」,修正為理據不足的「法定總額」,更將憲法法庭作成判決與裁定的門檻由原先過半數同意提高為三分之二。
遊行律師表示,若修正草案通過,憲法法庭的每一項裁判都需要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才能作成判決或裁定。一旦大法官人數因故不足,憲法法庭將被迫停擺無法運作,實質癱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