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過Disney+所以不能提告? 迪士尼放棄霸王條款躲眾怒
【編譯陳怡妏/綜合外電】美國男子控告迪士尼及佛州園區餐廳,去年害他的妻子誤食乳製品和堅果引發過敏性休克身亡,求償逾5萬美元(約160萬台幣)。但迪士尼稱男子多年前試用Disney+串流服務,合約寫明若跟迪士尼發生糾紛只能送仲裁庭,不能對簿公堂,誇張的霸王條款曝光後讓迪士尼成為眾矢之的,發現風向不對的迪士尼如今宣布放棄本案仲裁權。
迪士尼體驗董事長戴明哲(Josh D'Amaro)聲明:「在迪士尼,人道是我們首要考量,考慮到本案這樣的特殊情況,我們相信應該感性處理,幫助失去至親的家庭快速取得結論。所以迪士尼決定放棄仲裁權,讓本案可以在法庭審理。」
原告律師表示,迪士尼堅持本案只能送仲裁庭的理由「太超現實」。其他法律專家也認為迪士尼在挑戰契約法極限,「迪士尼堅持只要簽過他們家任一項產品條款,就涵蓋他們家所有產業,這論點太新奇也扯太遠。」
原告律師提醒,迪士尼僅放棄本案的仲裁權,霸王條款仍存在迪士尼所有平台的合約裡,像是Disney+、甚至迪士尼樂園門票,所以迪士尼用戶仍需提防類似的法律窘境。
仲裁庭由公正第三方進行判決,可以避免冗長的庭審過程,但也代表證據不會經過陪審團審判,迪士尼可以避免負面官司獲得太多關注。
總部位於英國的思雅仕律師行(Charles Russell Speechlys)合夥人卡萊特認為,迪士尼應該是被本案造成的負面形象嚇到,才會放棄仲裁權,「用這麼扯的理由想讓官司不公開審理,結果反而讓更多人注意到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