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3萬件!救護車到場病患竟拒送醫 新北擬修法「3情形可強制送醫」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統計去年拒絕救護車送醫達3萬3678件,為防止特殊狀況衍伸嚴重傷害。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提供第一線執行救護業務人員有依據,可強制送醫。
「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2017年公布
2017年4月5日新北市公布「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提供救護技術員,施行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不過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發現,檢視部分傷者傷勢,不但傷病情況不合理,還有危及狀況,但緊急傷病患家屬卻拒絕救護人員送醫,導致病患受到嚴重傷害。
病人及家屬拒送 往往導致不可逆狀況發生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針對上述情事,目前第一線救護人員會先向家屬解釋可能會造成的傷害;延遲和拒絕治療恐讓病況惡化。如家屬仍堅持拒絕送醫,會詳實紀錄傷病患生命徵象、現場狀況及拒絕送醫原因,並請其於救護紀錄表拒絕送醫欄處簽名,但往往因病人及家屬的拒送,導致不可逆狀況發生。
病患一度拒絕送醫 經勸送醫檢查為肺炎感染
消防局指,曾有病患意識昏迷,救護人員到場量測其血糖值顯示LO(血糖過低機器無法量測),經建立靜脈輸液給予5%葡萄糖及50%高濃度葡萄糖後,患者意識逐漸好轉,家屬便拒絕送醫。
儘管現場救護人員告知,出現低血糖並不一定是單純血糖問題,可能因為用藥、感染等其他因素影響導致低血糖,若不送醫,可能忽略患者隱藏問題,造成嚴重傷害。家屬聽完救護人員專業建議,陪同到院檢查,發現患者為肺炎感染。
新北市衛生局修法
新北市衛生局說,本市消防救護人員執行業務,偶發緊急傷病患家屬拒絕送醫。但其傷病情況顯不合理,疑有遭虐待或暴力脅迫情形,或緊急傷病患本人拒絕送醫,但傷病情況危急,如未即時給予醫療救護處理,可能導致個人嚴重傷害。
為救護此類緊急傷病患,免除其生命、身體之危險,修正「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草案,希望可以協助第一線執行救護業務遇到上列狀況之傷病患時,可給予適時之醫療救護。
三種病況可強制送醫
未來準則修正新增26條之一,救護人員可依據傷病患傷病情況明顯不合理,懷疑有遭受虐待或暴力脅迫,有送醫檢查之必要,或是傷病情況有立即性明顯危急等三種病況,既可對病患強制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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