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嚴格把關索資!議員轟剝奪監督權 蔣萬安不退讓:必須遵守合法合理原則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議員上週公開市府首長宿舍、京華城土地扣押裁定書,台北市長蔣萬安下令,需審慎衡量提供索資,若不適合、不合法絕對不可給,「首長要say no」;引發議員不滿砲轟。對此,蔣萬安今(11/14)日說明,絕對尊重議會監督,但是索資必須遵守合法、合理原則。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7日揭露市府官舍地址、進駐狀況,除了蔣萬安以外還有副市長張溫德、觀傳局長王秋冬、法務局長連堂凱、青年局長殷瑋等,官舍免租金,僅需繳交水電、瓦斯、電話、管理費以及借用契約公證費,她質疑,蔣萬安明明台北市有家,卻住在中山區豪華官舍裡且免房租,並呼籲蔣萬安限期搬出官舍;蔣萬安則表示,從未在台灣置產,是二寶、三寶出生後才依法申請職務宿舍。
而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於臉書公開向市府索資取得的「北院裁准扣押京華城土地的裁定書」,她透露,當時PO出裁定書部分內容後,有基層地政同仁怕會被民眾黨找麻煩,為了不讓公務員感到為難,她才把圖片撤下,但仍引發軒然大波。
針對議會索資事件,蔣萬安12日在市政會議裁示,要求各局處首長,市府所提供的資料一定要合法合理,並下令五大裁示:第一、首長要清楚掌握議員索資的資料;第二、首長一定要看過回覆內容;第三、回覆內容要合法、合理,首長有責任審慎衡量整體情況,是否合適提供給議會,若不適合、不合法當然絕對不可以給,首長就要say no,這個是首長要承擔的責任。
第四、牽涉到其他機關或府級資料,一定要落實橫向聯繫、加強向上通報的作業;第五、同仁需花時間準備、整理資料,首長必須衡量回覆的時間,所以非急迫、非必要,首長要站出來跟議會說不可能當天要、當天給,除非是有非常例外、急迫,或是有正當用途,否則一定都是要完整整理,首長一定要做好把關,負起責任。
蔣萬安14日上午出席捷運劍南路站多目標大樓工程動土典禮,針對下令「限縮索資權」,遭議員批評剝奪議會監督權?他受訪時表示,自己是再次提醒局處首長,一定要遵照應有的規範跟原則做好,負起相關責任,也就是議會索資時,哪些資料可以提供、依法該提供,這個原則必須要遵守,並負起判斷的責任。
蔣萬安強調,若有違反個資、涉及隱私或偵查中案件不公開的相關內容,以及個人戶籍地等資料,當然依法不應該公開,他絕對尊重議會的監督,也絕對讓民意檢視監督市政、政策的推動,但是必須遵守依法、合法、合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