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急推風電3-3期選商標準 傳風電協會將赴經部溝通
【記者江星翰/台北報導】經濟部預計6月底公布「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傳出今(23日)將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內容,有業者透露,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簡稱風電協會)最快24日赴經濟部和官員溝通。

風電選商標準有4亮點
據瞭解,行政院若同意「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經濟部將加速展開選商。與過去的3-1、3-2期相比,這次有4大亮點:取消強制國產化的要求;單一風場裝置容量從1GW改為沒上限;取消0元競標,改為底價競標;若提早併網,有額外的獎勵機制。
不過這項消息,令許多業者震驚,市場更傳出經濟部打算清理3-1、3-2期的戰場,不僅風電協會要拜會官員,有業者也納悶說:「原以為可能下半年才會推出3-3期選商標準,此時加速推這項政策,只會讓我們(3-1、3-2期業者)的處境雪上加霜。」

企業盼非國產化新令降低CPPA售價
台灣再生能源政策目標明確,原訂2025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要達5.6GW,結果因新冠疫情、俄烏戰爭拉高成本,延後至2026年再落實,問題是目前台灣設有408座離岸風機,裝置容量僅3.45GW,剩下2.15GW的缺口如何補足?
更殘酷的是,台灣投入離岸風電以來,有3家外資(德國安能集團、德國萊茵再生能源、日本捷熱能源)撤台,有業者嘆道,政府要落實綠電,結果打到3-1、3-2期業者,「我們拿不到CPPA(企業購電契約)。」
拿不到CPPA就無法向銀行融資,資金卡關會拖累風場建置的進度。綜觀3-1、3-2期,只有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渢妙1期風場」完成CPPA,預計2027年併網,其餘業者的專案融資還沒到位,有業者憂心,3-3期將讓3-1、3-2期的融資變更難。
這一切源自2024年,歐盟指控台灣「國產化」政策有違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因此3-3期不強制業者國產化,有業者搖頭說,不少企業認為沒國產化要求,售電價格會更便宜,預期心理降低採購3-1、3-2期電力的意願,我們將爭取「不強制國產化」新令能溯及至3-1、3-2期。

加速併網發電大改選商標準
為了達陣政府訂下的再生能源目標,經濟部也回頭檢討離岸風電的遊戲規則,由於過去堅持「國產化」,採取「0元競標」作為價格評比,後來發現業者融資不易,所以3-3期改為「底標競標」,並加入獎勵機制,愈早完成併網,底價會愈高,藉此激勵業者加快開發速度。
另一方面,以前規定單一風場裝置容量上限1GW,3-3期不再限制,交給業者評估如何創造規模經濟。此外,3-1、3-2期釋出900MW的裝置容量予3-3期後,經濟部也與交通部、國防部協商,盼釋出更多空間供有意投標3-3期的業者選擇,環評勢必得重做。
除此,有業者粗估,「離岸風電3-3期選商草案」公布後,至少要有半年至1年的備標期,換言之,3-3期的開標案早則今年底、晚則明年上半年。但這段時間如何解決3-1、3-2期業者的融資問題,就看政府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