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台鐵限縮春節1500元獎金發放資格!產工不排除提勞檢 呼籲員工休假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台鐵產業工會不滿台鐵公司限縮春節出勤獎金發放資格,且事後才通知,讓員工成公司化的白老鼠,今召開記者會控訴,1/24晚上7時半員工輪班上到隔天(1/25,連假首日)上午7時半,但卻不計算在疏運期內導致無法領取1500元現金獎金,要求台鐵維持發放,若台鐵不為所動,不排除提勞檢申訴外,也提醒所有員工,疏運期間屬於國定假日的話,零時起可以主張不要上班,畢竟都拿不到獎金,不如好好好合理休息。台鐵公司回應,依行政院核定標準發放春節疏運獎金,遵循「勞動基準法」規範,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說明原因,今年1/25至2/2為春節疏運期間,台鐵第一線員工依然堅守在崗位上疏運數百萬旅客,但春節疏運後2/11,公司才發函告訴員工這次春節疏運獎金發放範圍有所縮減,並曲解法規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7條「所稱正常工作時間跨越二曆日者,其工作時間應合併計算。」等於是台鐵公司化後說員工權益不變的承諾破裂,更是讓整個新進的從業人員人生入職第一次的春節疏運拿不到應有的報酬。
另外,限縮請領範圍不僅是影響金額,更是變相壓縮員工請假空間,因每年春節疏運日數不同,若以今年不計算春節當日出勤事實下計算,去(2024)年6天春節疏運日數,總輪班出勤日數僅有2個日班及2個夜班,等於少一天請假的空間,讓輪班員工陷於請假一日陪伴家人或損失出勤獎金的窘境當中。
而清明連假疏運剛過,已有傳出公司將故技重施,限縮清明、端午、中秋民俗節日出勤獎金認定範圍,產工則要請公司承諾維持以「該日有出勤者」即符合發放資格。

這次的訴求有2點,一、針對這次的獎金發放範圍的限縮應該恢復,等於有參與疏運首日的人都應該符合獎金請領的範圍,且每出勤一天就領1500元,整個疏運期不論是9天還是6天,最高可領4天、6000元,
朱智宇表示,由於台鐵公司是輪班,有一班是晚上7時半至隔天7時半,這次的問題就是若從春節疏運前一天1/24晚上上班的同仁上到隔天1/25早上,但台鐵這回認定1/24的拿不到,等於縮限範圍。
二、台鐵春節是發放1500元現金獎金,端午、中秋則為1500元禮券,稱之民俗出勤獎金,但這回清明節也是在節後才告知當天出勤的同仁發放1500元禮券,產工要求台鐵維持該日有出勤者即符合發放資格。

對此,台鐵公司回應,為體恤及激勵員工在春節及民俗節日疏運期間的辛勞與貢獻,依行政院核定標準發放春節疏運獎金,遵循「勞動基準法」規範,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台鐵公司秉持春節疏運獎金的精神,員工於民俗節日(清明節、端午節及中秋節)實際執行疏運任務,發給新臺幣1,500元等值禮券,以感謝其辛勞貢獻。
台鐵公司凡涉及全公司共通性事項勞動條件、員工權益及勞資議題等,皆依據「勞動基準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透過團體協約、勞資會議與臺鐵企業工會協商溝通,以促進勞資和諧。未來,將加強與員工的溝通,確保政策的透明性與公平性,並致力打造更友善、和諧的工作環境,讓員工的努力獲得應有的肯定,提升服務品質並確保運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