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北市酒駕車「烏龜翻」絕命終結站 騎士險遭泰山壓頂神反應夾縫中求生

社會 突發現場
2024/10/24 21:58
陳力維 文章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台北市環河北路一段昨天(10/24)傍晚發生汽車碰撞翻覆事故,49歲林姓男駕駛受困車內,警消獲報前往救援並送醫治療,經查肇事林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79毫克,依法偵辦。有當時在該車後方行駛的機車騎士,當場全程目擊酒駕肇事車「烏龜翻」,且騎士煞車不及,只能靠著神速反應,瞬間從翻覆車與路邊車輛的狹縫中穿越,才避開遭肇事車泰山壓頂的局面,宛如電影《絕命終結站》現實版上映。

北市環河北路發生一起汽車翻覆事故,結果警消到場處理後,發現肇事駕駛竟然是酒駕。翻攝自社群Threads zoomin
北市環河北路發生一起汽車翻覆事故,結果警消到場處理後,發現肇事駕駛竟然是酒駕。翻攝自社群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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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Threads上一名剛好騎乘機車行駛在肇事車後方的機車騎士,PO出事故當下行車記錄器話畫面,時間戳記顯示當時是下午4時51分前後,肇事的Lexus小轎車駕駛疑似未注意右側路旁有黃線暫停車輛,突然碰撞暫停車車尾後,整輛Lexus突然向左側彈起翻覆,而尾隨的機車騎士遲疑下,一度還把機車稍向左側傾斜準備左轉閃避,但眼見Lexus整個烏龜翻倒至左邊中線車道,機車騎士神反應又馬上把機車拉回,向右切進Lexus與被撞暫停車的「夾縫中求生存」,穿越後縫隙後停到路邊人行道旁,避開撞擊Lexus、甚至是被泰山壓頂的劫數。

行駛在事故車後方的機車騎士,眼見碰撞發生,一度把機車向左傾斜準備閃避。翻攝自社群Threads zoomin
行駛在事故車後方的機車騎士,眼見碰撞發生,一度把機車向左傾斜準備閃避。翻攝自社群Threads

而事故當地住戶聽見巨大碰撞聲後,從高樓向下觀望,發現有汽車整輛翻覆肚皮朝天,一度祈禱駕駛平安無事,不過事後她在社群Threads帳號✿Anne發文怒轟:「我錯了,他是酒駕😡」。網友同聲譴責:「真的是夾縫中求生存 」、「直接上演玩命關頭」、「哇咧……那麼早就開喝了……」、「五點就開喝,早點下去s一s吧🤬」、「酒駕就趕快去💀,別活著禍害人間」,「受害者是路邊的車吧」。

眼見事故車翻覆到左側中線車道,騎士馬上把機車向右拉回,切進翻覆車與右側被撞車輛之間的夾縫中。翻攝自社群Threads zoomin
眼見事故車翻覆到左側中線車道,騎士馬上把機車向右拉回,切進翻覆車與右側被撞車輛之間的夾縫中。翻攝自社群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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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報導,台北市警消昨日下午5時24分獲報,指大同區環河北路一段、南京西路口發生2輛汽車碰撞事故,其中1車翻覆,駕駛林男意識清醒隨後脫困,臉部及四肢有擦挫傷,由救護車協助送馬偕醫院治療。警方調查,林男右前車頭碰撞外側車道路邊的另一輛汽車左後車尾,造成林男座車翻覆。警方事後進行酒測,發現林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79毫克,後續依法偵辦。

騎士順利穿越事故兩車中間夾縫後,馬上靠到路邊暫停。翻攝自社群Threads zoomin
騎士順利穿越事故兩車中間夾縫後,馬上靠到路邊暫停。翻攝自社群Threads

酒駕相關法條及刑責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者,不得駕車;另外,《刑法》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已構成犯罪標準,違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駕駛人因酒醉駕駛造成他人輕傷時,依據《刑法》規定,可處一年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嚴重者,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地住戶從高樓向下望,
看到整個「翻肚」的肇事車。翻攝自社群Threads zoomin
當地住戶從高樓向下望, 看到整個「翻肚」的肇事車。翻攝自社群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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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 # 台北市 # 環河北路 # 絕命終結站 # 玩命關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