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團全是現行犯」傅崐萁告發妨礙秘密罪! 批對在野黨抄家滅門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檢調調查罷免連署「偽造文書」案,今直搗國民黨宜蘭黨部,並帶走領銜人李惠玲。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痛斥,國家司法機器對在野黨抄家滅門,花蓮告發有4千多份偽造連署,檢調毫無動靜,花蓮民政處依法核實連署人卻遭收押。他更當場告發罷團違反「妨礙秘密罪」,挨家挨戶敲門、店家設點求連署,全都是現行犯。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今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批評,早上宜蘭縣黨部又被搜索,罷免領銜人被帶走。台灣詐騙案鋪天蓋地,人民痛苦指數飆高,國際經濟局勢險峻,百工百業無以為繼不知何去何從,國家司法機器全部聽從執政者的操弄,對在野黨抄家滅門。本周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連排三場議程,這麼多人表達正義之聲卻還是對牛彈琴。
傅崐萁質疑,法務部一再強調是個案不是通案,但傅崐萁指出司法雙標已6:0,罷藍領銜人只是證人身份到案說明,但罷綠領銜人全被搜索聲押交保,這不是通案什麼才是通案?

傅崐萁更引述民進黨黨綱第7條:「維護法律位階之原則並實現實質之正義。立法更應遵照正義理念,配合社會之發展,與時並進。司法也應超出黨派,依法獨立審判。」第8條:「行政官僚制除應接受其他部門嚴格制衡外,尤須建立保持政治中立的制度和行動倫理,以免淪為政黨的統治工具。」
對於基隆檢調清晨六點半上門調查連署人,法務部長鄭銘謙稱是基隆人生活習慣,傅崐萁痛斥,法務部若不認同就應該糾正,不裁處就是默認,再放任下去,以後調查索是不是桃園五點半、新竹四點就會上門?

傅崐萁表示,戶籍法71條「戶政事務所得派員查對校正戶籍登記事項」,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戶政機關實地查訪於法有據,法務部次長也認同法條規定,但花蓮民政處長依法查核卻遭收押,罷團甚至公然在電視跑馬說官員已被收押,叫大家挨家挨戶去連署,傅崐萁譏諷檢調和罷團配合的真好,罷免藍委都不能查核,公務員不作為豈不是廢弛職務?
傅崐萁說,選罷法規範,罷免立委辦事人員規定只能20人,且學校、投開票所等公共場所都不得設置罷免站,但現在罷團挨家挨戶敲門、店家也設點要大家連署,這些都是公然妨害秘密罪,全是現行犯,他正式告發,要求法務部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