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論節目傳有中媒盯場!NCC要查是哪家電視台 違規最高罰200萬還要停播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有媒體報導,中共官媒在台參與國內某電視台製播的政論節目,主題、談話腳本均有中國新華社駐台記者高度參與,直接在錄影棚盯梢,確認節目有達到國台辦要求,資深員工向公司高層打聽,發現此人是中國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對此,NCC表示,目前到底是哪一台,內容處還在調查當中,若屬實請業者自律,若違反衛廣法27條,如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除最高開罰200萬元,最重停播該節目。
今《自由時報》報導,傳某政論節目,中媒記者棚內盯梢,被指涉電視台回應「毫無根據,純屬杜撰」。NCC表示,目前到底是哪一台,內容處還在調查當中,假設屬實,依「衛廣法」22條啟動自律;若違反同法27條,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可依同法53條開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止播送節目或廣告。
根據「衛廣法」22條法令,製播新聞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應建立自律規範機制,獨立受理視聽眾有關播送內容正確、平衡及品味之申訴。並應定期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報告,並將其列為公開資訊。
27條第三項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節目或廣告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二、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四、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