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陸橋電梯「大怒神」直墜機坑底釀2傷 鑑定3條主鋼索全斷裂
【記者陳亮諭/綜合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捷運府中站2號出口附近一座陸橋「府中遊龍電梯」10月27日發生急墜意外,自2樓墜落至機坑底,造成婦人與其8歲姪兒受傷。新北市府今天(29日)公布鑑定報告,主因是該電梯「三條主鋼索全部斷裂」,廠商雖在10月進行2次保養記錄,但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將究責求償。
鑑定3條主鋼索全斷裂
新北市府新聞稿指出,府中遊龍電梯事故,由臺灣省機械技師公會鑑定,釐清事故發生原因,11月28日交付鑑定報告。該電梯在99年4月23日啟用,迄今使用14年多,10月27日接雲梯發生三條主鋼索全部斷裂,導致車廂自2樓墜落至機坑底事件,因接雲梯原設計牽引機驅動輪、壓輪、轉向槽輪之配置方式,直接造成主鋼索因反覆彎曲發生金屬疲勞,導致脆化現象而斷裂。
保養未及時發現問題
追查電梯維護保養廠商記錄,9月份季保養檢查鋼索及10月份(10月7日、10月17日)兩次維護保養,未能針對歷年鋼索發生斷絲、斷股產生變異徵兆前及時發現問題,落實保養檢查,未善盡維護保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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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鑑定也發現,壓輪、轉向槽輪之承軸部分未見上油;車廂側調速機鋼索拉桿及煞車連桿組,年度檢查未落實上油潤滑、拉動測試;車廂上方潤滑油壺左、右各缺漏等缺失。
相關人員移送檢方偵辦
板橋區公所後續將依鑑定報告內容,針對廠商電梯未落實維修,導致電梯墜落、民眾受傷,涉及刑事部分將相關人員移送檢方偵辦,並將鑑定報告一併提供檢調單位。
區公所將賠償傷者
板橋區公所表示,將依法規及合約內容,追究責任與損害賠償。另召開考績會檢討行政責任,電梯缺失未改善前,持續停用。目前傷者完成手術,仍在醫院持續治療,區公所將負起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