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永婕指康橋車禍少做1事真相恐成謎! 刑事局急澄清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新北市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4月舉辦單車環台成年禮活動,卻在彰化縣埤頭鄉路段遭毒駕的蕭姓男子撞上,導致7學生受傷。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昨天下午在臉書粉專發文,回顧康橋環台車禍中,幸有熱心人士提醒要「驗毒」,才讓肇事駕駛毒駕真相曝光,她並指在現行制度中,警方無法主動替肇事者進行毒品檢測,必須由「受害者家屬主動提出要求」才行。不過刑事局澄清,警員若察覺駕駛疑似毒駕,就可要求獲報請檢察官核發驗尿許可,不需受害者家屬提出。

第一時間提醒家長驗毒 揭康橋車禍真相
賈永婕的兒子也在康橋車禍的車隊中,但所幸毫髮無傷。賈永婕昨在臉書表示,如果不是有熱心人士在第一時間提醒她「驗毒」這件事,恐怕至今都無法得知關鍵的真相。她說「原來,根據現行制度,警方無法主動替肇事者進行毒品檢測,必須由『受害者家屬主動提出要求』才行!」她得知後立刻聯繫學校,通知家長。「儘管孩子們受了傷、還在忍痛中,家長們仍立刻帶他們到警局做筆錄,並正式提出驗毒要求」。
她說,也許有人會說,就算確認對方是毒駕,也賠不起孩子的人生,但她認為,「補償是其次,我們要的是真相。真相,無價!」令賈永婕更擔心的是,「如果受害者傷勢更嚴重,甚至昏迷,而家屬一時無法在第一時間提出驗毒要求呢?這樣一來,肇事者就有可能趁機逃避法律責任,讓正義無法伸張!」

賈永婕呼籲相關單位 賦權警方毒駕篩檢
賈永婕文末懇切呼籲相關單位,檢討並完善目前的交通事故處理制度,特別是在毒駕篩檢程序上,給警方更多主動作為的權力,為市民爭取更大的安全與保障。
員警察覺有異可要求驗尿 或報檢察官核發許可
不過對於賈永婕的說法,刑事局澄清,員警至交通事故現場,若於車輛發現駕駛人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情事,除依相關法規查處偵辦外,均可要求駕駛人配合採集尿液或報請檢察官核發採集尿液鑑定許可書,員警會依職權逕行查處 ,無須由受害者提出相關要求,等於打臉賈永婕的說法。
康橋單車環島遭毒駕逆撞
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4月14日展開單車環台活動,22日上午10時許行經彰化埤頭鄉彰水路三段,遭毒駕的蕭男逆向撞上,7名學生受傷,其中1名學生頭部重創,手術近5小時,總輸液量超過6000毫升,才救回一命。

重傷一度昏迷指數3
該學生昏迷指數曾一度低至指數3,由彰化基督教醫院轉院至台大醫院進行後續治療。4月25日完成環島,受傷學生在同學攙扶下通過終點拱門,現場響起如雷掌聲。

尿液驗出5毒 檢斥已有前科卻不悔改
檢方偵查期間,從蕭男血液中,驗出呈現高濃度的嗎啡、可待因、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陽性反應,蕭嫌也坦承毒駕,於4月21日晚間10時許,混合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隔天(4/22)上午8時許,蕭男又以加熱電子煙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成分電子菸彈,接著在9時開車外出,但體內毒品作用已讓他無法安全駕駛,行經彰水路三段時,高速逆向駛入對向車道,衝撞在慢車道的車隊,造成多人受傷

檢方痛斥, 蕭男於2003年起就有毒品前科,多次入監服刑卻不知悔改,出獄後仍持續吸毒,罔顧他人生命安全,毒駕肇事致多名學生身心受創,惡性重大且為累犯,難以寬恕,因此將他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0年。
吸毒後駕車上路

交通部運輸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表示,毒駕致人重傷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駕照部分一定是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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