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薪資待遇掀2院戰火!政院批立院違反共識 國防部擔憂這事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法,提高志願役加給跟義務役薪資,並且恢復退役上校以上階級軍人的子女教育補助,行政院斥在野黨團再次違反去年所達成的共識,也違反《預算法》、《財政紀律法》,政院將在收到條文後審慎研議行政救濟方式。國防部語帶保留表示,薪資待遇成長幅度,受限於政府歲出規模與重要施政優序,將配合行政院研議相關措施。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與國防部對於國軍的待遇及福利,一向不遺餘力,即使立法院大幅刪減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仍然持續在衡量國家財政負擔下逐步提升國軍的福利。
李慧芝指出,依據立院三讀法案版本,未來每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都可能大幅增加至少290億元,但立院沒有依照《憲法》第70條的精神、《預算法》第91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規定的程序進行,在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的法案前,應該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協調可行性財源,再次違反去年行政院與朝野各黨團所達成的共識。

李批,立法院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之前,先刪除國防部84億元,更凍結899億元超過五個月,延遲武器裝備及縮減了國軍戰備工程量能,包括訓練場整建、海軍軍港擴建等規劃,不論是人員訓練及武器接裝工作都無法依規劃期程進行。
「國軍既有各項加給,都是考量國家整體財政裕度後審慎編列」李慧芝說,立法院在野黨團再次違反去年與行政院達成的共識,也再度違反《預算法》以及《財政紀律法》,政院在收到條文後將審慎研議合法合憲的救濟方式。

國防部晚間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樂見官兵待遇提升,然亦希望立法院在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法案前,「應先徵詢行政部門意見、協調可行性財源。」
國防部說明,依今日三讀通過之規定,以114年預算員額推估,全年所需新增預算近300億元;依預算法第91條及財政紀律法第 5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若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
國防部指出,依賴清德總統指導,行政團隊對於國軍的待遇及福利照顧不遺餘力,今年四月大幅提升志願役加給等多項待遇,並已實際發放。國防預算為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一部分,其能否成長及成長幅度,均受限於政府歲出規模,與重要施政優序。
國防部表示,若增加之人事支出編入年度預算,而整體國防預算成長有限,將排擠軍事投資、作業維持等工作。國防部後續將在兼顧官兵待遇福利,與國家整體財政前提下,配合行政院研議相關措施。

國民黨團所提《軍人待遇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今在立法院闖關成功,志願役勤務加給從每月1萬餘元調升至3萬元,義務役薪資則從現行2萬1350元增加7240元,達到最低基本工資2萬8590元。除此,恢復退役上校以上階級軍人子女教育補助。其中,地域加給新增,分級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標準之限制,並增設超時加給,未休假日將轉換為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