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災照被抓包!基隆議員「對!我就是P圖」 宋瑋莉喊告:別再轉發

政治
2024/10/04 08:29
雙齊綝 文章

【記者陳亮諭/綜合報導】山陀兒颱風襲台,基隆市前議長、國民黨基隆市議員宋瑋莉昨(3日)在臉書貼出「勘災照」,引網友熱議,懷疑該照是合成圖,宋瑋莉昨晚直球對決回嗆,「對!我就是P圖」,要大家別再轉發否則提告,「如再有轉發P圖,製造社會矛盾不安;不排對這些有心之人,提出告訴。」

勘災照被抓包!基隆議員宋瑋莉「對!我就是P圖」還喊告。翻攝宋瑋莉臉書
勘災照被抓包!基隆議員宋瑋莉「對!我就是P圖」還喊告。翻攝宋瑋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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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災照P圖被抓包

宋瑋莉昨天在臉書發文,「山陀兒颱風帶來驚人的雨量,雨水將高處的土石流入路面,夾雜著黃土泥濘!500毫米的雨水,創下了紀錄,請市民好友們儘量不要外出,如要外出,請注意安全!清潔隊的伙伴們,辛苦了!因為有您們定期清溝,才能使水退的那麽快!再次感謝環保局清潔人員!」

該文配上一張「勘災照」,宋瑋莉以微蹲姿勢手指著水溝,背景則為大量雨水沖入水溝畫面。但眼尖的網友看出宋瑋莉疑似是去背照,去背及合成的細節不夠完善,質疑勘災圖是P圖,酸說「當大家第一次混網路嗎,看不出是p圖嗎」,還有人在她臉書找出原圖為2023年6月7月,網友發揮創意,以該圖再衍生出各種P圖。

宋瑋莉勘災照被抓包是P圖。翻攝宋瑋莉臉書
宋瑋莉勘災照被抓包是P圖。翻攝宋瑋莉臉書

宋瑋莉「對!我就是P圖」

「對!我就是P圖」宋瑋莉當晚直球對決回嗆,「至始自終,我從未提及這是本人現場勘災圖,貼文主要是呼籲市民,外出安全與肯定感謝,清潔人員的辛勞,不知如此也變成特定政爭,霸凌的對象?刷新本人從政至今之三觀」。

宋瑋莉為了扼止該P圖再被轉傳,嚴正表示,「瑋莉在此提出對報導此事件媒體之質疑,如再有轉發P圖,製造社會矛盾不安;不排對這些有心之人,提出告訴。」

有人找出她P圖的原照,是2023年6月7月照片。翻攝臉書社團「基隆語」
有人找出她P圖的原照,是2023年6月7月照片。翻攝臉書社團「基隆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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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再酸「妳在大聲什麼」

網友回應「了不起負責」、「見笑轉生氣」、「蛤?啊妳在大聲什麼」。有人問「不要臉可以告哪一條」,宋瑋莉還找出關於罵人「不要臉」的判決報導說,「有龐大資源?可以放所謂好看P圖?沒有資源做的傷1450眼睛 就要被言語霸凌? 不要臉有沒有構成公然侮辱」。

宋瑋莉。翻攝宋瑋莉臉書
宋瑋莉。翻攝宋瑋莉臉書

有不少網友將宋瑋莉該張P圖再合成不同照片來嘲諷,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指出,網路使用者為了嘲笑他人,藉由合成照片貶低他人名譽,則行為人此舉已涉及「因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構成刑法第310條第1項誹謗罪規定,又因為文字或者圖畫可以存留久遠,傳播方式簡易及迅速,實際上所造成的損害,遠較口頭言詞為嚴重,所以同條第2項規定將以「散布文字、圖畫」進行誹謗方式者之處罰予以加重。

也就是說行為人任意散布此類合成嘲諷照片,且此舉足以毀損被害人名譽時,行為人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之刑

此外,因為在社群網站等網路公開聊天版面,不特定人都能夠任意得知行為人發表之減損他人名譽的合成侮辱照片,依照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可能也涉及公然侮辱罪,將面臨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的處罰。

被害人對於合成照片者的毀謗行為,可以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要是其精神上對此感受到痛苦,即為法律上所謂「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對於此種非財產上之損害,可以按照同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作為「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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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 # 議員 # 宋瑋莉 # P圖 # 勘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