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遊歐洲疑食物中毒「當眾腹瀉」!控遭領隊羞辱:別參團害人 求償卻輸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吳姓女子2023年9月跟丈夫參加歐洲「巴爾幹半島11國24日」旅行團,途中吳女疑因食物中毒持續嘔吐、腹瀉,甚至難忍劇烈絞痛又無法及時找到廁所,多次當眾腹瀉,全團一度停下來等她就醫,讓吳女更氣的是,領隊白男於行程最後一天竟在旅遊團群組發訊嗆她:「下次別參團害人。」吳女丈夫不捨妻子受辱,怒告旅行社、白男連帶求償4萬元,但台北地院判決免賠。
當眾腹瀉成夢靨
吳女丈夫提告指稱,妻子於旅程第10天開始出現腹部絞痛、腹瀉、嘔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後續2天更是煎熬,他問領隊白男當地醫院在哪裡,但白男一再拖延沒回覆,導致妻子只能繼續強忍劇烈絞痛,甚至因為過度疼痛而未能及時如廁,當眾頻頻腹瀉,狼狽不堪,最後是他陪妻子前往醫療院所治療,時至今日,妻子想到這件事仍心有餘悸,「日夜活在當眾受恥的夢靨中」。
領隊貼LINE「下次別參團害人」
此外,吳女丈夫認為白男身為領隊,有主動照料、關心、協助團員的義務,但整趟旅程白男都沒主動關心他妻子食物中毒之事,而是他們夫妻主動求救、提醒或三催四請,白男才會處理,其他團員也反應身體不適,更過分的是,白男甚至於旅遊行程最後一天,在LINE群組公然對他妻子羞辱稱:「下次別參團害人。」導致其他團員誤會他妻子於旅遊期間「缺乏團體意識、自私自利」,嚴重損害名譽,因此要求旅行社、白男連帶賠償4萬元。
團員證稱:歐洲旅遊上廁所非常麻煩
審理時,旅行社、白男主張事情發生在歐洲,不應適用我國法律,且白男於LINE旅遊群組發布相關訊息,目的是還原事實真相,澄清自身清白,並無挖苦、嘲笑惡意。
法官傳喚該旅遊團多名團員作證,有人說:「歐洲旅遊上廁所是大麻煩,有人忍得住、有人忍不住,廁所是歐洲旅遊非常麻煩的事情,我只知道我把自己照顧好就好。」另名團員則說:「有一次我們整團停下來,讓領隊白男帶吳女去醫院,我們整團在那邊等。」也有人直言:「歐洲一個老城區,一走要好幾公里,那天去歐洲我就走12公里,領隊沒有好好處理廁所,就會產生糾紛,因為領隊一直趕路,一直要把景點走完,如果沒顧慮到團員內急需求的話,雙方主觀意識不同,會很嚴重。」
無法認定食物中毒
由於歐洲當地醫師診斷證明書只寫道吳女是「未明確、非感染性腸胃炎」,法官認為她腹瀉的原因眾多,可能水土不服、情緒緊張、異國食物調料味道刺激或辛辣,導致身體一時難以適應,無法證明是旅行社安排的飲食造成「食物中毒」。
至於白男在群組貼「下次別參團害人」,法官認為即使侵害吳女名譽權,侵權行為地在國外,不應適用我國法律,基於上述理由,台北地院判決旅行社、白男無須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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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糾紛投訴方式
交通部觀光署指出,在旅遊行程中如果發生糾紛,旅客應儘量蒐集相關資料,例如旅遊契約、行程表、證件、收據、代收轉付收據等,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安排調處。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9號5樓,(02)2599-5088,,也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或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