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縣長判刑逾450年!李朝卿三度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國民黨籍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藉工程收取回扣,其中17罪定讞,另犯94罪中有4罪獲更二審判無罪,90罪經合併為81罪各判處5年6月至6年6月不等徒刑,總計遭判刑450年又4個月。李朝卿三度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