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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認股借貸業務完成修法 第4季上路

券商認股借貸業務完成修法 第4季上路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為擴大證券商業務經營範圍,金管會研議修正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開放證券商辦理具有發行人員工或原股東身分之客戶,認購發行人初次上市、上櫃現金發行新股,或已上市、上櫃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擔保之借貸款項(以下簡稱認股借貸),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該項業務第4季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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