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為100元!逆子推母墜樓慘死 免死定讞原因曝光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新北一名無業黃姓男子,2022年因向媽媽要100元被拒,竟暴怒將母親從4樓住處陽台推落馬路,造成母親墜樓慘死,黃男還打電話報警稱「母親跳樓跌落地面」。法院一、二審均認定黃男行為已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但審酌他罹患思覺失調症,且因長年酗酒有重度酒癮、智能邊緣不足,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黃男免死定讞。
判決指出,年約40歲的黃男是家中么子,但從17、18歲開始,幾乎天天喝酒,還曾因強盜案入獄,出獄後沒有工作,和母親同住家中,但他多次酒後失控對母親施暴,被法院核發保護令。
2022年3月22日晚間,他在住家陽台和媽媽借100元,但媽媽認為他又要去買酒,當場拒絕,黃男竟狠心將媽媽從4樓高處推落,母親墜樓送醫不治。
不認殺媽媽 起初稱「不知情」又改稱「不小心」推下樓
檢警偵查時,黃男起初不認弒母,聲稱當天在客廳就看到母親在陽台握著欄杆,他想拉母親進來但拉不動,於是回房間補眠,睡醒沒看到媽媽,才打電話報案。後來改稱,睡完覺沒看到媽媽,以為她失蹤,打電話報警後,鄰居告知媽媽出事了,下樓才看到她躺在地上。
不過他後來又改口,是在和母親爭執拉扯時,力道過大,不小心將媽媽推落陽台,不是故意的。
但檢警審酌黃男母親158公分,且案發陽台牆面88公分,也就是說,若黃男母親即使站在陽台邊,只有高於陽台70公分,若非相當大的力道,不可能摔下樓,排除她打滑、失足墜樓的可能性,認定黃男故意推她下樓。
法院一二審均考量黃男母親長期承擔家中來源,供給黃男吃住,黃男只因向媽媽要100元被拒,當下也沒被羞辱,就狠心推她下樓奪命,行為殘忍,已構成《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但審酌他罹患思覺失調症,且從17歲開始,就天天喝酒,有重度酒酒精使用障礙症,智能邊緣不足,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黃男免死定讞。
桃園男弒母剁頭也免死定讞
過去也曾有逆子弒母案例,桃園一名梁姓男子2018年間,在12樓住處和母親爭吵,竟持菜刀猛砍母親37刀,還砍下她頭顱從12樓中庭丟到社區1樓,殘忍犯行震驚社會。
法院一審判梁男無期徒刑,但二審合議庭審酌他因施用毒品後,辨識行為能力降低,一度改判無罪引發譁然,最高法院火速發回更審後,更一審審酌他犯案時因施用安非他命等毒品,誘發幻覺、妄想症,辨識行為能力 可減刑但仍有罪,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