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新北爆警匪追逐槍戰!通緝犯拒檢衝撞逃逸 遭警開9槍打中腹部送醫
【記者林志青/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街頭下午發生警匪追逐,林姓男子(20歲)開車載有詐欺、個資法前科的朱姓通緝犯(20歲),準備南下取詐騙款項,行經三重中正北路與蘆洲交界處,由於車牌與車身不符,遇眼尖警員攔查不停,警朝汽車右前輪連開2槍後,林男開車逃逸;支援警力在三重重新、重陽路口圍捕,連開7槍,其中1槍打中朱男腹部,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轎車掛報廢車牌遇警攔查不停
據悉,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下午4時許,先在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與蘆洲交界處,發現林男駕駛的轎車車牌為報廢車,車款與實車不符,上前盤查時,林男突然倒退後,隨即加速逃逸,警員見狀朝汽車右前輪連開2槍,2警隨即上車追了過去,追逐過程中,林男不斷闖紅燈及危險駕駛。
警開9槍打中男子腹部送醫
據了解,警方追至三重區重新、重陽路口時,警車先擦撞林男轎車,林男慌亂中加速倒車,整輛車撞上行人天橋後停下,警員朝輪胎連開7槍,其中1發子彈的彈頭沒有射出,警員急忙敲破車窗,此時朱男腹部中彈,緊急送台北醫院急救。林男被捕帶回警局,拒絕夜間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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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車手南下取款聘駕駛代駕
據指出,從事車手的朱男是通緝犯,今天準備南下高雄取款,以10萬代價聘僱林男擔任駕駛,並由朱男提供車輛,但車身懸掛車牌為回收車所有,真正車主也已找到人,警方後續也會釐清車主與整起事件關聯。
警將2男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送辦並開罰
警方訊後,依《刑法》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將駕駛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舉發危險駕駛行為,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
警方支持同仁正確大膽用槍保護民眾及自身安全
三重分局表示,全力支持同仁正確、大膽用槍來保護民眾及自身安全,並再次重申捍衛新北治安不容挑釁的決心,任何違法違序行為本分局絕對追究到底,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