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18歲女友帶別的男人回家!醋男猛踹頭奪命 想交保法官不准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高雄于姓41歲男子去年10月發現23歲吳姓女友留宿其他男子在家,醋勁大發,狠心暴打吳女陷入昏迷後,逕自離去,吳女最終傷重不治。于男因此被依殺人罪起訴,經移審高雄地方法院後,近日二度裁定續押于男。
狠踹小女友頭部害重傷亡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于男去年10月3日上午6時30分許,前往吳女苓雅區自強三路的租屋大樓,一進屋竟發現另名男子留宿,遂心生不滿,徒手毆打該男子及吳女,在該男離去後,于男仍瘋狂毆打狠踹吳女,並找來陳男幫忙。
陳男到場後,發現吳女慘不忍睹的傷勢,趕緊制止于男,並私下聯絡吳女閨密協助就醫,同時將于男開車載離現場;而吳女閨密一到租屋處,發現大門半開,且屋內東西四散凌亂,吳女倒在地上面部腫脹已不省人事,經緊急送醫手術治療,同月14日,仍傷重不治。
于男被依殺人罪起訴
從吳女傷勢集中頭部可知,于男當時下手猛烈,據監視器畫面可知,于男徒手毆打吳女頭部,甚至用腳狠踹吳女的頭,還向她怒罵「去死一死」,雖吳女當場痛苦呻吟,于男仍未罷手,吳女因此臉部、頸部甚至四肢多處受傷,送醫11天後不治。
案發隔天,警方至台南將于男拘提到案,但于被捕後避重就輕,僅提及雙方最近常口角,未說明為什麼事吵架,由於他有另案經判決確定,遂即送監執行。
檢方依殺人罪將他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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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交保法官不准
于男於案發後被收押至今,並兩度聲請停押,主張已和女友家屬談和解,但法官認為于男涉犯殺人重罪且手段兇殘,再加上先前另有詐欺案被通緝,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自本月19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