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生技史新頁!再生醫療雙法三讀通過 禁胎兒提供細胞、組織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朝野立委大和解,歷經前兩周院會大戰,藍綠白三黨團今天攜手通過討論近10年的《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立法,替台灣生技史寫下新頁。醫師出身的綠委王正旭期盼,再生醫療降低癌症致死率,減少各類疾病對國人的影響,藍委蘇清泉說,再生醫療衍生品的有效性30~40%,不能當醫療主力。衛福部政次林靜儀樂見朝野推動雙法,強調衛福部接下來會盡速處理子法規,積極發展再生醫療。
再生醫療雙法明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違者處200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但恩慈治療有條件免完成人體試驗。條文也規範,再生醫療組織、細胞來源提供以成年人為主,有益治療特定人口群且未有其他對象取代者,不在此限;另明定胎兒不得做為細胞、組織提供者,羊水、臍帶及胎盤則不受限制。
《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立法通過後,朝野立委程序發言,王正旭感謝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一起為福國利民的法案來努力,期待再生醫療不僅應用於軟骨、關節、皮膚的修復,更擴大應用在重大疾病治療,有效降低癌症等疾病的致死率,減少各類疾病對於國人之影響,守護人民健康。
綠委黃秀芳提到,台灣首度使用自體培養表皮細胞產品,是在2015年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事件,衛福部從日本專案輸入已上市的自體皮膚細胞培養產品,供嚴重傷燙傷病人治療;2018年衛福部施行細胞治療特管辦法,規範廠商的再生醫療製劑條例雖以最優先法案送入立院,但多年討論沒有定案。
藍委蘇清泉表示,再生醫療雙法通過給癌症、重症病人、脊椎損傷、自體免疫疾病 及罕病病人很大鼓舞,但這個法通過不是每個人就長命百歲,再生醫療細胞、基因及衍生品提供的有效性30~40%,只能當輔助療法,不能當主力,且背後牽扯同種同體、同種異體、異種異體的規範,還很長的路要走,衛福部應有良好配套規範。
林靜儀受訪指出,不論是臨床專業、產業界及病人端,對於兩法都等待非常久,非常高興這一屆朝野立委都有共識,跟衛福部順利推動立法,接下來,衛福部會盡速來處理相關子法規,讓再生醫療雙法能夠在台灣進行更適合、更有發展的規範,積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