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因京華城遭羈押 威京總部集團聲明營運正常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檢廉昨日大動作調查京華城容積率,約談羈押威京總部主席沈慶京等人,威京集團今日表示,感謝各界對集團各事業體及主席的關心,全案靜待司法調查。威京集團旗下所有的事業體,在各公司董事會與專業經理人的領導下,遵循公司治理,所有同仁堅守崗位,各司其職,營運與財務皆正常運作,不受任何影響。
針對媒體報導與名嘴質疑京華城適用都更容積獎勵,威京集團說明,京華城是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從未取得都更的容積獎勵 。一般都更案申請的容積獎勵上限可達50%,如果京華城是都更案可享有50%容積獎勵,而非今日都市計畫案的容積獎勵上限僅20%。
關於都市計畫案的容積率獎勵,監察院2010年前糾正內政部,要求對容積進行總量管制,之後內政部2014年規定「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並飭令全國比照辦理;但台北市政府至今沒有完備法令,採用「容積獎勵通案原則」辦理,業者只能依此原則的法定程序申請,士紙、士電、南港輪胎等案皆依此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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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非都更案的容積獎勵通案處理原則」,指非都更案可依照「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規定「容積移轉及獎勵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50%(都更、危老除外)」,也就是說,容積移轉加容積獎勵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50%。
依此,法定容積的50%扣除內政部頒訂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的法定容積移轉上限30%,剩餘的20%即為容積獎勵(法定容積50%-30%容積移轉=20%容積獎勵),這就是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的由來,也是台北市政府一再對外表明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