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變相逃脫?國土計畫淪亂畫 內政部堅定:明年4月30日如期上路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政府預定明年4月30日施行新的國土管理制度,但農業縣市諸多反彈,擔心地方發展被限縮,連區域立委不分藍綠也紛呼籲國土計畫展延,有媒體評論「國土計畫恐成國土亂畫」,內政部今駁斥,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是由各縣市政府依據在地資源條件進行劃設,相關計畫均經過中央及地方國土計畫審議會詳細討論,絕非隨意亂畫。
媒體社論今指出,土地一旦劃設為「農一」,可能「永世不得翻身」,土地永遠為農地,屏東縣老早啟動「農地逃脫術」,大幅削減用途管制較為嚴格的「農一」良田,質疑各農業縣市如果紛紛效尤,國土計畫恐成國土亂畫。
內政部強烈澄清,各縣市均依照民國107年公告實施的全國國土計畫,以及各地方政府在110年公告實施的縣市國土計畫,劃設國土功能分區,相關計畫均經過中央及地方國土計畫審議會詳細討論,絕非隨意亂畫,並重申,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是由各縣市政府依據在地資源條件進行劃設。
內政部指出,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第2項規定,預計今(113)年底路完成相關子法,使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同時依照行政院指示,與立法委員、縣、市政府首長加強溝通,消除疑慮,截至目前為止已有13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審議,嘉義市和苗栗縣也預定在10月間送審,仍請其餘7個縣市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內政部將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讓國土計畫在114年4月30日如期上路。
內政部說明,農1、農2是依據各級(全國、縣市)國土計畫所定的劃設條件進行劃設,如果有任何問題,均會在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充分討論,共同解決。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絕非一成不變,地方政府可以適時通盤檢討,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不必等5年之後再辦理。
內政部強調,採取計畫引導使用,可避免重蹈目前農地零星變更,導致破碎不完整,不利農業生產的覆轍。內政部再次籲請尚未提交的7個地方政府,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以俾國土計畫在明(114)年4月30日如期上路,爭取更多的時間與資源,創造更優良的農業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