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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飆速168km害孕婦胎死腹中 肇事男竟輕判6月

社會 法庭
2025/05/22 19:25
王煌忠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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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去年5月駕車行駛在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並以高達168公里時速狂飆,途中失速撞擊黃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造成懷孕34周的黃姓女乘客胎死腹中,全案經移請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張男嚴重超速漠視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有加重其刑必要,考量其主動坦承符合自首要件,依過失傷害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張姓男子去年駕車在台74線以168公里時速狂飆,失速撞上前方車輛,造成懷孕34周的黃姓女子胎死腹中。民眾提供 zoomin
張姓男子去年駕車在台74線以168公里時速狂飆,失速撞上前方車輛,造成懷孕34周的黃姓女子胎死腹中。民眾提供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4年5月3日晚間10點37分,張姓男子(30歲)駕駛自小客沿台74線北屯往大里區方向行駛,因超速失控撞上前方外車道,由林男駕駛自小客車後,車輛打滑撞上行駛在前方內車道黃男自小客,張男當場頭部受傷、手腳擦挫傷;黃男身體多處擦挫傷,搭載懷孕34周的黃女則流產。

張男狂飆失速連撞2車。民眾提供 zoomin
張男狂飆失速連撞2車。民眾提供

檢警調查,肇事張男在速限80公里路段,竟以時速168公里行駛,失速衝撞林男駕駛自小客車右後車尾,又接續擦撞台74線右側護欄,再向前衝撞黃男座車,導致黃男及乘客黃女連人帶車失控碰撞分隔島後翻滾三圈,懷孕34周黃女併胎盤早期剝離及胎死腹中、腹部及子宮外觀瘀青傷害。依過失傷害起訴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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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懷孕34周搭車遭狂飆車輛撞擊,導致胎死腹中。民眾提供 zoomin
黃女懷孕34周搭車遭狂飆車輛撞擊,導致胎死腹中。民眾提供

全案經台中地院移請簡易判決,法官認為,黃男嚴重超速行駛,大幅提升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傷之可能性,致被害黃男與黃女受傷損害非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1項6款規定加重其刑。不過黃男在警察發覺前,向警員坦承犯罪而接受裁判,符合自首規定,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張男嚴重超速肇事,造成黃女受有懷孕34周併胎盤早期剝離及胎死腹中、腹部及子宮外觀瘀青傷害,且至判決前尚未以和解、調解或其他方式填補犯行所生損害,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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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速狂飆 # 胎死腹中 # 台74線 # 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