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碳權 5大QA了解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財經
2024/06/16 13:01
克萊兒 文章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近年來碳權議題受到重視,臺灣碳交所於去年成立,台灣碳費也即將開徵,《知新聞》整理關於碳權及碳費的五大Q&A,帶讀者深入了解,碳權如何影響產業界跟你、我的生活。

台灣的碳權交易上屬於自願性碳權交易,交易平台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碳交所提供
台灣的碳權交易上屬於自願性碳權交易,交易平台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碳交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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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何謂碳權(Carbon credit)?

A顧名思義,就是「二氧化碳排放的權利」,國際間係以每1公噸二氧化碳排放作為計價基礎,透過把碳排放量化,讓國家,或企業有計算減碳總量依據,同時也將碳權商品化,透過交易系統能夠進行碳排定價,因此可視金融商品的一種。

碳權的概念與商業機制,係於1997年京都議定書中被提出,其目的在於鼓勵產業減碳,並且允許減碳有成的產業,可藉由出售碳權給其他企業而獲得利益,來補償其減碳時所需付出的投資成本,經過多年以來實證,碳權概念及其相關商業機制,已被公認為能夠有效地減碳制度。

Q碳稅/碳費是什麼?

A兩者皆是為收取碳排的費用,政府會依據產業運作過程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換算出二氧化碳排放量,再以每單位碳定價(Carbon Pricing,為排放二氧化碳訂出的價格),計算出應支付的排碳費用,也就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兩者的差異在於「碳稅」類似所得稅等稅收制度,係由財政部負責徵收與分配碳稅,為國家財政收入來源之一,可用於社會福利、基礎建設、稅收重新分配、綠色經濟財政等稅制改革,促進國家社會公平正義,改善人民所得分配。目前在國際上實施碳稅制度,包括有瑞典、瑞士、芬蘭、挪威等歐洲國家,與日本、新加坡等亞洲國家。

台灣政府則採取「碳費」制度,係由環境部徵收碳費,必須「專款專用」,限用於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用途上,專供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使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之第32條與第33條規定),有別其他國家是由財政機關徵收的「碳稅」制度。

Q為何要有碳權交易?

A以往企業排放二氧化碳不計入成本,倘若肆無忌憚排放,就會變成外部成本居高不下,碳權交易原理係為政府透過碳費/碳稅課徵把企業外部成本內部化,政府會設定碳排放總量、權利進行限制,排碳需求高的企業必須從市場上購買碳權,如此一來,製造成本上升,企業就想方設法減少排碳,控制生產成本;如此一來,就可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

Q台灣碳權如何交易?

A台灣的碳權交易上屬於自願性碳權交易,台灣碳權交易所為台灣唯一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由環境部委託金管會指定辦理該法所定額度交易事宜之官方指定機構,透過建置交易平台及導入市場機制,以確保我國的碳權交易「公平且透明」,所交易標的均為國際碳權。

國際碳權交易平台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自然人不能交易,賣方得為外國或本國法人,交易時間為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交易日與台灣銀行業同步。

交易單位為1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貨幣為美金,賣方於碳交所上架之碳權應符合一定的上架標準,如碳權之核發機構應經台灣碳交所認可、碳權之年份(vintage)應為五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三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為避免炒作和投機行為,落實企業減碳,買方購買碳權後僅能持有、註銷或移轉至買方國際碳權核發機構之帳戶,不得再於碳交所平台轉售。

Q台灣碳費開徵,誰影響最大?

A我國碳費徵收係由環境部規劃,初步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 2.5 萬噸的電力業與製造業,經統符合上述廠商超過500家,主要行業別為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前十大排碳戶為台電、台塑化、中鋼、台積電、麥寮汽電、中龍鋼鐵、台化、台塑、和平電廠、台灣中油等,惟碳費費率難產,欠缺同年碳盤查結果,恐怕無法在明(2025)年正式開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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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權 # 碳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