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1萬最快9月領到? 主計長喊「不可能」:沒有這樣說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並提案修正預算法。媒體報導全民最快9月可領到1萬元,主計長陳淑姿今天則表示,目前就在執行114年度預算了,不可能9月發現金。她也重申原則上不支持法制化,過去普發現金有特殊目的,當初是為了振興經濟,才會提特別條例送到立法院審議。

立院財委會今邀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詢。
媒體今報導以主計總處報告推估,主計總處預計114年8月底送出,115年中央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及綜計表供立法院審議,代表普發現金1萬元最快9月就可領到,是否真有此事?陳淑姿表示,沒有這樣說,是否要普發現金需要由行政院長決定。
至於是否可能9月領1萬元,陳淑姿表示,目前就在執行114年度預算了,不可能9月發現金,115年預算還在籌編中。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還稅於民常態、法制化是否沒有任何討論空間?陳淑姿表示,原則上不支持法制化。
林德福問,先前政府曾普發現金6000元的條件,未來是否可以作為普發現金的門檻?並詢問中華民國是績優股還是雞蛋水餃股?如果是績優股,為何無法發放股利來做普發現金?
陳淑姿回覆政府當然是績優股,但並非每年都是財政有餘,如果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額,不代表當年度整體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才是政府可用財源。累計賸餘需要等審計部肯定後,再編列預算,會比預算中對民生重要項目列為優先項目,不一定是發放現金才算是對民生有利。

陳淑姿說明,當初普發現金有特殊目的,當時為了振興經濟、促進疫後消費,才會有特別條例送到立院審議,經立院審議後才編列預算,當時經濟成長率只有2.1%,是希望維持經濟成長才會發放現金。
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則表示,如果稅收實徵超過預算數,會先還債、減少舉債,多的才會挪到歲計賸餘,後續應用可能有民生、弱勢、國防等面向,由行政部門做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