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女下士賤賣國家機密賺7萬!想再撈一筆踢鐵板 下場出爐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海巡署第六岸巡隊吳姓女下士去年因缺錢花用,竟手機翻拍公務電腦中的演練紀錄等機密文件,透過LINE洩密給中國大陸人士,賺取7.3萬元,後續還刺探葉姓同僚國防機密,想藉此大賺50萬元,不料遭舉發,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後,一審法院判她6年2月徒刑;檢方上訴二審,法院審酌她已繳回犯罪所得,近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改判5年11月。可上訴。

吳女翻攝國家機密賺取泰達幣
據了解,吳女因積欠債務並缺錢花用,2023年在臉書上找尋借貸機會,當時有名網友傳LINE提供兩項方案供她借貸,第一項方案是以不動產抵押,另一項則是指名向王姓中國大陸籍人士借錢,對方還介紹王男「反美、反獨」,需要她協助偷拍敏感性國家機密文件,吳女就此遭王男利誘吸收。
同年11月至12月期間,吳女於執勤工作時收集如演練紀錄表、工作報告、研討會議資料等國家機密文件,並在下崗後私自以LINE傳送檔案給王男,賺取1萬9577元、3萬4530元及1萬9421元對價報酬,轉換成泰達幣方式存於虛擬錢包中。
吳女嚐到甜頭賺取折合台幣約7萬3528元後,她竟食髓知味再度犯行,於屏東站點守望哨執勤時,翻拍關鍵設施相關資料,且為了收集 「外離島防衛計畫」、「基礎設施整合防護計畫」等國防機密,還以LINE向葉姓同僚刺探相關機密,並詢問葉男能否接觸關鍵基礎設施圖資、文件,欲藉此賺取50萬元介紹費,不料遭葉男拒絕而作罷。
海巡女下士賤賣機密案二審改判
判決書指出,吳女身為巡防士軍職,卻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替暱稱「王專員」的中國大陸籍人士刺探收集國家機密,以此賺取泰達幣折合台幣約7.3萬元,後續為了再賺取50萬元,2023年12月18日,吳女用LINE向當時在東沙指揮部的葉姓同僚聯繫,欲刺探對方是否持有特定國防機密,但遭葉男拒絕並舉發,案情才因此被揭發。
橋頭地方法院審酌,吳女涉犯《陸海空軍刑法》、《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並於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依法可減輕其刑,一審判她6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橋頭地檢署認為判刑太輕,因此上訴高雄高分院,但二審高分院審理時認為,吳女首次犯行時所得的收賄金額並不多,且所交付的文書、電磁紀錄均屬公務機密,機密等級、性質相對較低,再者,原審並未審酌吳女已繳交犯罪所得7萬3528元,因此撤銷原審判決,兩次犯行改判5年11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她欲撈50萬元介紹費踢到鐵板
二審法院認為,吳女案發當時為現役軍人,本應肩負國家安全重責,且身為公務員理應廉潔自持,恪守本分,竟僅因積欠債務,為圖私利,私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不僅傷害公務機關及公務員的清廉形象,還危害國家安全,二審法院考量,吳女行為危害國家、社會安全及公務廉潔,而行為時間均在同段期間,因此改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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