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求刑28.5年!柯建銘:檢方已給「打折禮遇」 加其他案等同判無期
【記者施智齡、蘇柏銓/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已遭羈押禁見113天,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柯文哲,求重刑28年6月,國民黨呼籲司法機關不可羅織罪名,讓司法重新找回民眾信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認為檢方有給柯文哲「打折禮遇」,但柯尚有其他司法案,接下來還有好幾個28.5年,很明顯是被「判無期徒刑」。
對於柯文哲遭北檢以4罪名起訴,求刑長達28.5年,國民黨表示,秉持一貫的立場,呼籲司法機關應公正廉明、毋枉毋縱、要有具體事證、更不可以羅織罪名,也希望法官公正審查,讓中華民國檢調與司法能重新找回民眾的信任。
柯建銘今早於黨團記者會表示,求刑28.5年,其實很明顯是「判無期徒刑」,有稍微給他禮遇,可能未來柯文哲會有一個28.5年、接下來還有好幾個28.5年或無期徒刑,但最終合併執行,最多只關30年,判28.5年,這表示給他一點打折禮遇而已。
柯建銘指,從這個判決可看出是判處無期徒刑,「尤其貪污犯沒繳回貪污所得,不可能假釋,所以會關到底、關30年」,與關28.5年有何差異,很明顯就是無期徒刑,可以做這樣的解釋。
柯建銘認為,未來可能還有幾個一樣的,這種十個、一百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還是只有一個無期徒刑,就是關30年。
李彥秀:北檢不想讓北院還柯文哲自由
藍委李彥秀則解讀,北檢披露的起訴內容,對比認罪的朱亞虎給予緩起訴處分;指控湮滅證據,而且犯後態度不佳的柯文哲,則合併被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檢方釋放出「殺雞儆猴」的訊息,目的在繼續策動證人,鞏固柯文哲犯罪事實的策略相當明確。
她分析,未來檢辯的攻防勢必會集中在「有沒有違背職務」以及「收款有沒有對價關係」之上,這個也是未來柯文哲訴訟上是否成罪的關鍵。
她表示,檢方目前用「彭振聲強勢主導都委會決議,來論證柯文哲明知違法」,這樣的說法是否禁得起考驗,在法院審理時將會有一番激烈討論。同時,檢方認定應曉薇收受5250萬賄款、柯文哲收受1710萬賄款,兩者金額懸殊,也與經驗法則不符,在在證明檢方在對價關係的證明上,勢必要有更堅強的論述來說服法院。
她指出,隨著案件移審到法院,檢察官在新聞稿中依舊「暗藏伏筆」,一下指控柯文哲犯後,在辦公處所查獲撕碎便條紙,指示共犯出境,以及指示木可內帳有無檢查,另一方面又說柯文哲還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市長任內其他案件檢方也持續偵辦中,這也代表檢察官依然不想讓院方還給柯文哲自由,期待院方能繼續羈押柯文哲。